前几章所说明的三大财务报表,是年度财务报告书的精髓所在。以下是简单的回顾
1. 损益表:这是企业当期营业收入与营业费用的总结报告(该企业的营利活动),这份报表提报的是企业当期的最终获利。
上市公司必须在损益表中提报每股盈余,非上市公司不需要提报每股盈余,但这对股东来说是一项有用的资讯。
2. 资产负债表:也称为财务状况报告书,这份报表总结的是在损益表报告期间的最后一天,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股东权益之余额。
想要了解资产负债表,你必须了解企业的基本资产类别之间的差异(比方说存货以及土地、厂房与设备),以及营运负债(主要是应付账款与应计费用)与带息债务之间的差异。
此外,你也应该了解两种不同类型的股东权益来源之间的差异──企业股东投资到企业的资金,以及未派发予股东的获利,后者也称为保留盈余。
3. 现金流量表:获利创造现金流量,但是,当期的获利现金流量通常不等于当期的净利。
这第三份财务报表一开始的部分,是总结当期由获利而来的现金流量,这是极为重要的数字。
这份报表也会提报另外两项现金来源,以及该公司如何运用当期可供使用的现金。现金流量表揭露的是企业的财务策略。
简言之,这三份财务报表围绕着每一家企业的三大财务目标──创造获利、维持健全的财务状态,以及妥善运用现金流量。这三份财务报表通常占年度财务报告书的三页,每一份报表各占一页。
虽然一般通用会计原则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但大多数企业──不管规模大小──都会提供两年期或三年期的比较财务报表。
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对本期与前后期的数字进行比较。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是主管上市公司财务申报的政府单位,该委员会规定企业必须提供比较性的财务报表。
有超过一万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都是经由全美国前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查核(这四家公司称为Big Four,在前几年出现的并购风潮以及美国Arthur Andersen会计师事务所遭到起诉之前,这四家公司原本是八家公司,通称为Big Eight)。第十七章将说明会计查核。
为什么要有附注?
年度财务报告书的内容通常不仅只有这三项基本财务报表。本章的焦点在于年度财务报告书一项其他的资讯──也就是财务报表的附注。
附注的内容便是所谓的小体印刷。如果没有附注,财务报表就不算完整,而且可能会误导大众。附注是财务报表的基本附件。
企业的高阶经理人绝对不能忘记,他们要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财报附注负责。这些附注是财务报表基本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事实上,财务报表会在每一页的底部注明这项事实,财报通常会采用以下的用语: 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会计师查核报告书(请参考下一章)涵盖的内容包括财务报表以及财报附注。简言之,财务报表必须要有附注,才能做到适当的揭露。
财务申报的核心概念便是适当的揭露,如此一来,所有对企业的财务事宜有合理兴趣的人都能够获得必要的相关资讯,如以才能作出明智的决策,同时也能保护他们对该企业的利益。
财务报表不仅应该做到适当的揭露,也应该采用能够令人理解的格式提供资讯,企业同时应该竭尽所能,在财报中使用明确且容易理解的语言、版面配置与图表。
换句话说,财务报表应该要透明化。财务报表不够透明化已经引来许多批评的声浪,尤其是在附注的部分,由于财报附注实在过于晦涩难懂,即使是律师也无法理解这些附注。
经营团队在撰写附注时的自由裁量
企业经理人必须借重专家──财务长、法律顾问,以及外部的查核会计师──来审视必须提供的附注清单。
一旦每一项必要的附注都已经确认无误,企业仍然必须针对各项附注作出重大决定。经理人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或是弹性,可以决定自己在撰写附注时要多诚实,以及每项附注要揭露多少细节。
经理人显然不应该透露自己的秘密──他们不应该透露可能不利于自己的竞争优势的资讯。
经理人不应该帮助自己的竞争对手。撰写附注的意义是要帮助企业的债权人与股东──向他们报告他们有权利知道的资讯。
不过,债权人与股东究竟需要知道多少资讯,或是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利知道多少资讯?这是一个很难直接了当且明确回答的问题。
除了某些基本的事实之外,企业究竟应该在附注中提供多少资讯才算是“适当”的揭露,这未必是一件明显且绝对的事情。
揭露太少资讯可能有误导大众之嫌,像是隐瞒一件不利于企业本身的重大诉讼案件,企业的高阶经主管可能必须对未揭露这项事实而负责。
除了“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之外,这是该公司的查核会计师应该坚持的底线,有关附注揭露的规定与准则既模糊又暧昧。
至于要多坦诚,以及要用什么方式表达附注中的资讯,企业经理人有相当大的自由。
不透明的附注:严重的问题
我必须要求各位注意一点,那就是一般财报容易了解的程度。身为一位作者,我或许对这件事情过度敏感,但是我想事实并非如此。许多投资人与证券分析师对附注的层层迷雾抱怨不已。
附注的撰写方式可以暧昧到让你怀疑,这些附注是不是故意写成这么艰涩难懂。法律规定要有附注,可是法律并没有要求附注要明确且精简,好让一般的财报阅读者可以了解这些报表。
附注的写法通常很像法律文件的格式,语句结构经常显得特意拗口。附注中充满了技术性的专有名词。
在敏感的议题上,财报的写法似乎更加拙劣,像是诉讼案件或是企业因巨额亏损而放弃的投资事业。许多附注明显缺乏诚意。
债权人与股东不能期望经理人在附注中透露企业所有不可外扬的事情,或是坦白承认他们所做的所有错误决策。
但是,如果企业的财报能够更透明化且更真实,这样的财报绝对会对企业有所帮助,不会造成伤害。
有些企业非常努力,想让自己的年报附注以及其他揭露资讯明确且坦坦荡荡,甚至有趣。
以我来看,波克夏‧海瑟威(Berkshire Hathaway)的年度报告书,是值得企业效法的典范。
华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是该公司的执行长兼大股东,他对自家公司的年报非常自豪,而他也有理由如此。该公司的年报读起来令人感觉轻松愉快,而且提供了非常多的资讯。
的确,企业股东可以在年度股东大会中对高阶经理人与董事会提出问题。但是,经理人同样可以报以暧昧的回答,就像他们的附注一般。
简言之,债权人与投资人经常对附注的拙劣写法感到气结。各位真的只有一种选择,也就是要深究有问题的附注背后的内幕,如果必要的话,请多看几次。你通常可以看得出来,某些附注是否特别重要,的确值得你如此大费周章。@(待续)
摘编自 《财务报表这样看就对了:108个看报表的关键、诀窍与注意事项》 脸谱出版社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