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和老公吃火锅。很久没有吃到这种香香辣辣的味道,兴奋得对老公直叫,“太好吃了,我吃得太满足了!仅次于那次大骨汤了!”老公笑着看我那副馋猫儿似的样子。
几年前,过新年时因为假期太短,只能在外面过年。觉得冷清,就和老公去不远的城市找老同学Jason一起凑热闹。Jason也是同样的寂寞,他主动向单位申请在新年加班。我们过去,自然让他开心不少。
因为Jason加班的事情已经定了,就不能多陪我们,于是想请我们吃些好吃的做补偿。那段时间Jason的事业方面处于低谷,老公没有让他请,吃完饭就抢着结完帐。Jason不高兴,警告我们说:“你们记好了啊,下次千万别再乱付钱……”听到Jason的措辞,我和老公都笑出声,回他:“没有乱付钱,人家要多少就给了多少……”
第二天,按Jason的建议,我和老公到郊外去爬山。Jason登录手机短信,远端调控我们的登山路线,还给我们即时报导新闻。几个钟头后,我们下山到半路,接到Jason的短信,说天太冷,晚上一起吃火锅。我们根据Jason的指示找到一家装修典雅的火锅店。Jason已经在等候。
之前也吃过不同风格的火锅,但大骨汤的还是头一次。Jason在寻开心之前,给每个人盛出一碗汤,说这可是大补,多喝点。汤里还有一些骨头带肉,我不爱啃骨头,就只有他们两个大男生右手戴着手套,笨拙地拿着大骨头啃。
看着看着,我大笑起来,说:“你们两个真粗俗,吃相太不高雅了!”Jason没听懂,问我为啥。我回答说:“应该用左手戴手套拿骨头,不是右手,因为右手拿完骨头再拿筷子,就把筷子弄油了……”大家对我的理论表示折服,但最后的结论是,不能因为哪知手戴手套来下结论某人是否高雅。
一顿饭就这样说说笑笑着吃完。平平常常的一顿饭,没想到多年后会依然清晰记得每个细节。也许是友谊的温暖吧,把那次大骨熬汤的火锅牢牢刻在记忆里。至今,再也没有哪次火锅能够超越。老公说,大概是因为那次火锅和哥们儿义气结合在一起的缘故。纯真的友谊就是大骨汤,美味营养,让人尝过一次就再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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