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孝子:谁澄清父冤情 为他工作十年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月13日讯】(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记者乔琪采访报导) 陕西神木县工人暴凤兰2007年9月28日陈尸于公路上,经查证认为工人曹云荣系肇事者,经移送法院判刑3年,曹云荣之子曹建平在网上发贴“谁为我父澄清冤情,破解黑幕!我愿为他工作十年”,引发网友大量转贴。
据陕西省神木县渡口村曹建平表示,2007年9月28日父亲曹云荣与同村村民11人至已修复的麻锦公路(麻家塔—锦中公路)铺两旁的水泥板;平时他们是乘坐暴战华驾驶的“五征牌三轮车”出入工地。当天他父亲为了搬运水泥板方便,载着同一组的杨换祥,驾驶自己的“双力牌农用三轮车”到工地。
当天晚上,一起干活的暴凤兰没有回家,晚上九点左右才被家人发现她躺在公路上,人已死亡。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指出,口腔内有沙子,与路崖处的沙子成分相同,不符合他杀加害形成的;受害人第2、3、4、5根肋骨及锁骨骨折,符合从高速运动的物体上抛出,撞击地面致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暴的家属怀疑暴系因乘坐曹云荣的车子而致死,曹建平表示,当晚死者家属在其父亲睡梦中,以交警队民警让他们把人押到交警队,而交警大队民警与死者儿子是好友,事发当晚,无证据,凭关系,私自关押了他的父亲。
2007年10月11日交警队发出拘留通知书, 11月2日正式将曹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查证,其他工人收工后系乘坐暴战华的三轮车,而杨换祥、暴凤兰系乘坐曹的车子回家,而据杨换祥表示当晚只有他一人坐曹的车子,但并未获得警方的采信。并认为杨换祥做了伪证,逮捕了杨换祥。经一审法院神木县法院刑事法庭以“有罪推定”为依据,并于2008年9月3日判决曹三年徒刑,杨换祥二年。
2008年11月13日二审法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认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但一审法院经济法庭补具了4个员警的“未进行刑讯逼供”的证明,于2008年12月28日维持原判。此案目前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
在电话采访时,曹建平表示其父亲已于2009年11月取保候审,已坐监2年4个月,在这期间也有当地记者采访了解,该记者说县公安局也认为有冤,表示这案很复杂,涉及权威者,不方便说,媒体也不敢报导这个事件。曹还说,在他父亲的车后有一辆可疑的白色轿车,但警方并不予调查。
曹建平及辩护律师质疑:死者的脖颈竖直有一条8釐米的创口,油路和沙石路面处于同一水准没有突出的物体,这伤口是怎么造成的。法医监定受害人有4根肋骨断裂及锁骨骨折,符合从高速运动的物体上抛出,撞击地面致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而暴凤兰死亡时右胳膊屈曲,右手抱着暖壶,左手拿红色食品袋,干活的铁锹还平行摆放在死者的身侧。如果从高速抛下,这无法解释,且曹的车斗与地面垂直高度为1.12米,当时以三档中行驶(车速约20km/h),并非属高速行驶。公诉人员当庭指出三轮车三档行驶车速为 70km/h,已达到高速,这是不合理的。
目前就读于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能源工程系的曹建平,坚信父亲是无辜的,他表示:“谁为我父亲澄清冤情,破解黑幕!我愿意为他工作十年!天地为证,诚信为本!面临大学即将毕业,走向工作岗位,我有实力为您工作!申冤救父、理气、清白活人!”
他说他已经到山西省信访局去了好几次,但是被告知,现在案子还在司法程式中,信访局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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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垂高1.2米(家属提供) |
三轮车没有辗过人的痕迹(家属提供) |
曹云荣近照(家属提供) |
神木县钟楼法庭庭审现场(家属提供) |
审判庭(家属提供) |
市法院裁定书1(家属提供) |
市法院裁定书2(家属提供) |
市法院裁定书(家属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