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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创条例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1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11日电)产业创新条例今天再度闯关立法,争议条款包括国发基金绩效欠佳、直接投资大陆等。对此,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强调,国发基金绩效佳,且无直接投资中国。
立法院本次会期只剩两天,“产业创新条例”今天试图闯关,不过引发蓝绿互杠,完成立法难度升高。
产创条例为去年底“促进产业升级条例”落日后,给予企业投资优惠的衔接法案,不过其中包括国发基金、设置产业园区、营运总部免征营所税、企业研发可抵减营所税等条款,引发争议。
经建会表示,国发基金自民国62年国库拨交新台币213.31亿元,至98年11月底基金净值约1728亿元,加上历年累积缴库额2030亿元,共计3758亿元,约为设立时国库拨充资金213.31亿元的17.6倍,历年IRR(内部报酬率)为20.7%。
不过,近年国发基金也发生过投资乌龙,例如年前未严格审查即参与“活跃动感”增资,使国发基金亏损5000万元。
经建会表示,国发基金对营运不善的投资,都依规定提列投资损失,至民国97年11月底止,累计总提列损失金额(含评价调整数)92亿元,占累计投资总值3240亿元的2.84%,对国发基金整体经营效率无重大影响。
此外,经建会重申,国发基金的投资审查原则,都要求被投资事业,需将国发基金投资的资金用在国内,迄今也无经行政院专案核准投资大陆的案例。
经建会解释,国发基金原本的法源依据为“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促产落日后,将由产创条例接续,主要目的是促进产业升级、改善产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