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男童死于阑尾手术 医院账单长达7米
【大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3月28日讯】1999年12月4日,9岁的陈一鸣被送进河南省郑州市儿童医院,医生确诊其患了阑尾炎、腹膜炎,建议住院做阑尾切除手术。下午3时,陈一鸣进了手术室。2个小时后,全身麻醉、尚未清醒的陈一鸣被推出手术室。主刀大夫一出手术室便对其父母陈荣友、邢炜说:“手术很顺利。”
据解放日报报道,转到病房没多久,陈荣友夫妇就发现孩子呼吸急促,好像喉中有痰,但值班医生只简单看了看说:“不用吸痰”,就走了。20时30分左右,邢炜发现孩子的手臂、脸、肚皮都已经发紫发凉。抢救中,医生从陈一鸣口中吸出一大滩黏稠的液体。
晚上9时30分,陈一鸣成了植物人。第二天,医院就发出了病危通知。
从这时起,陈一鸣住院的账单上大量的医疗费用开始出现,在医院的催促下,陈荣友拿出全部积蓄8.48万元,分三次存入医院账户。12月29日,陈一鸣被宣告死亡。
尸检讨不回公道
医学专家:患儿全身麻醉未完全清醒期,有咽喉迟钝、舌后坠或口咽分泌物增多及胃反流物存积等反应,引起通气不良,不仅要吸痰,而且必须时刻注意及时吸痰,使气管保持通畅,这是医学常规。
在陈一鸣死后的第二天,陈荣友向郑州市儿童医院讨说法。院方的答复却简单而干脆:“我们诊断正确,抢救及时,无可挑剔,我们不负任何责任。孩子死亡是因为疾病严重、病情凶险,我们已经创造了奇迹。”陈荣友怒不可遏,夫妇俩横下一条心:孩子不下葬,把尸体冰冻起来做尸检,一定要为儿子讨回个公道!
12月31日上午10时,郑州市卫生局指定尸检单位郑州市检察院技术处的尸检人员来到市儿童医院的病理室,对陈一鸣实施尸体解剖。整整100天过去了,结果也没出来。2000年3月初,尸检单位开了一个“专家研讨会”,出具了《关于陈一鸣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给陈一鸣死因定性为“阑尾炎,合并阑尾坏疽、穿孔、化脓、弥漫性腹膜炎致中毒性休克,最终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和当时医院的解释一模一样。
一位参加尸检但未在鉴定上签字的法医:“陈一鸣术后神志不清是因为麻醉剂用量太多,痰多,并且没有采取吸痰措施,小儿呼吸受阻,造成缺氧呼吸,导致出现抽泣样呼吸,多脏器功能衰竭。”“那份鉴定不代表我的意见,我拒绝签字!”
长达7米的账单
医院的收费也有猫腻。事情发生后,经陈荣友多次催要,医院才给他打印了两套都是7米多长的账单。可是不仅收费项目不清,而且同是医院开出的账单,两者之间竟也相差几千元。陈荣友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医院最后承认的那套账单进行核对,发现其中无端收费、重复收费、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等乱收费现象比比皆是,仅从可以核对的19800元的标准收费中就查出6336.3元的多收费。而医院对此竟拒绝做出任何解释。
作为父亲,我义不容辞
陈荣友在判决后说:“孩子生前我没有好好照顾他,现在他死了,我要让他死得有价值。我要让他的死来撼动这个已经严重滞后、浸染太多血泪的医疗纠纷处理办法。今天这样的结果是远远不够的,我必须上诉。也许我是螳臂挡车,但作为父亲,我却义不容辞。”
为了等待这个并不理想的初步结果,也为了他“建立中国患者联盟”的理想,陈荣友已经放弃了自己原来的事业,像苦行僧一样苦苦地奔波了一年多。也许是因为他于痛苦中的这份执著,《南方周末》将其列为2000年“3‧15年度人物”之一。
一审获赔10万元 上诉之路依旧漫漫
2000年4月20日,陈荣友等5名家属诉郑州市儿童医院侵害患者生命健康权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索赔标的超过500万元。同年7月20日,陈荣友以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价格欺诈为案由,将郑州市儿童医院诉至郑州市金水区法院,索要患者知情权并明确要求院方对7米账单中的乱收费“一加一赔偿”。
2000年11月10日,郑州市中院开庭审理陈一鸣医疗纠纷案,当庭未判决。12月22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陈一鸣收费纠纷案一审判决,认定医院收费确有不当,但认为“医疗收费纠纷非《消法》调整范围”,对原告患方依照《消法》索要知情权的请求不予处理,对其索要的“一加一赔偿”的请求也不予支持。陈荣友立即提起上诉。
昨天下午2:30,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一审判决被告郑州儿童医院赔偿陈一鸣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补助、丧葬费、交通费等计51986元,赔偿5原告慰抚金6万元。案件受理费和鉴定费18726元,由双方共同支付,患儿家属实际获赔100750元。
对此判决结果,原告陈荣友等认为判决责任认定错误,回避了医院篡改病历的关键问题,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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