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不寐:孩子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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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囚徒
照片上的这个男孩子叫康康,这时候还不到3岁。小屋是他的”家”的一部分,湖北汉口市一间低矮、臊臭、黑暗、没有窗户的小房子。他在这里已经被绳索”拴养”了半年之久了。
他光赤的小脚站在阴湿的泥土里,脸上露出无助的表情,就象一棵被随便栽在地里的土豆,他可以得到一维持活命的浇灌,目的是让它长出主人喜欢的果实。那么,这个象种土豆一样把这个孩子种在这里的“主人”是谁? 是“生他养他”的妈妈。
2000年7日凌晨7时许,《华商报》的记者走进了位于汉口操场街长航宿舍72号楼墙根的一间低矮的小房.在微弱的光线中,记者看到一个3岁左右小康康,”他上身套了件红色旧童装,下身赤裸,赤脚站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手里捏着一条脏裤子”.”孩子细弱的脖子上,赫然套着根小指粗的麻绳。麻绳不到1米长,一端套在男孩的脖子上,另一端牢牢系在一根铸铁下水管上。墙脚有张窄小的木床,上面堆裹的被褥、棉絮外露,已经辨不出颜色.”记者告诉人们:”康康才2岁8个月,半年前开始,就被日日夜夜系在这里,大小便只能撒在地上。他在地上站累了,就自己爬上小床睡,睡够了再下地站着,有时半夜里,光着脚一站就是几个小时……
康康的爸爸曾入狱服刑,现在不知道在哪里。妈妈王丽与一位姓满的男人同居了,虽然满先生承认自己是康康的继父,但是却和王丽“合作“将康康拴养起来。为什么呢?也许这样一来可以省去很多麻烦,这里面的道理正如一个正在喝酒的牧人讨厌一只总是顶门的山羊一样,如果这牧人恰好正在和女人作爱,那更显示出这样做是“完全有理由”的。据说,在街邻的劝说下,王丽与满先生已经将康康颈上的麻绳解开了,但是由于拴捆时间太长,绳子无法解开,最后是用剪刀才剪开的。
康康被“释放“了,但人们有理由担心,“刑期”并没有结束。他一出生就被认为是有罪的,他无权为自己辩护。他唯一被允许或能够发出的抗议是:妈妈,我怕……
就象所有伪善的司法制度总是用“为了教育好犯人”这个逻辑为自己的野蛮酷刑辩护一样,一些家长也援用同样的理由来解释对孩子的囚禁。在广东中心荔湾广场一侧的快餐店内,一位年仅7岁的男孩也被一根铁链锁在一个角落里,铁链的一头锁在窗櫺上,一头栓住男孩的脚踝。家长的解释是:放假了,生怕孩子出去学坏了,实在不知怎么办,所以才把儿子锁在家里。(《北京青年报》2000年7月24日)这种解释肯定会让陈艳平的父母竖起大拇指,因为陈艳平患了间歇性精神病 那么”显然”,把她”禁闭”起来更加”理由充分”得”不证自明”。
禁闭陈艳平的不再是密封的小屋或地下室,而是一个铁笼。从2000年9月底这一暴行被媒体揭露出来以前,陈艳平被其母关进铁笼长达两年多,备受折磨。陈艳平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是她仍然是父母的孩子。陈艳平今年37岁,湖南省祁阳县人。1984年她高考因6分之差而名落孙山,受不了这个打击的她开始有点精神恍惚,后来发展到间歇性精神病。陈艳平的母亲李莲香花了200元钱买了一个长1.72米、高0.62米的铁笼,于1998年7月,将陈艳平强行关入铁笼。身高1米62的她在只能躺、不能坐的铁笼里度过了两年零两个月的时光。两年中她没洗过脸,没换过衣服。当被解救出来时,陈艳平还始终保持蜷着的姿势。医生说她下肢肌肉已萎缩,膝关节不能伸直。(《湖南电视台》)
据说,“笼毙”是明末“暴徒”张献忠先生的发明,那是一种极其野蛮的刑罚。张献忠先生已经死了几百年,然而,现在看来,他是打算不朽了,他要“永远活在人民的心中”。但是,孩子们似乎并不打算永远“生而不自由”。据2000年8月13日的《半岛都市报》报道,一个叫元元的七岁孩子把”非法拘禁”她父亲送上了法庭。元元的父母离异了,她跟父亲一起生活。父亲王先生平时工作较忙,”为了避免女儿出现意外”,一直未将女儿送幼儿园,并经常将她独自反锁在家中。元元到了上学年龄,但父亲始终未给女儿办理任何招生入学手续。元元无法再忍受这种孤独的生活,她渴望能够与其他小伙伴一样上学。最后,母亲代理女儿起诉,并最终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
这个父亲败诉了,他恨元元吗?然而事实是,女儿拯救了他的灵魂,如果他还有灵魂的话。
卢梭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句名言在中国可能一直受到了“天经地义”的质疑,比如:“那要看是谁给他戴的枷锁,那要看自由是否是为所欲为,那要看他是否赞同家长们为所欲为……”
我们的社会存在触目惊心的非法关押和非法拘禁的人权事件,从无罪被囚的“小囚徒”的命运中,我们也看到,漠视人的基本尊严几乎来自每一个普普通通的灵魂,存在于每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或者说,我们看到了文革法西斯主义的更深刻的心灵史和生理史.
刑讯
既然被当作小囚徒,根据同样的“司法精神”或同一个“法律文化”,对这个小囚徒实施“刑讯逼供”和“严刑拷打”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说,落后的刑罚体系总是重视人身刑特别是肉体刑的话,那么这一理论在虐待儿童这一问题上得到了充分的论证。也许,近代以来法律文明的进步仅仅是成年社会的进步,肉体刑作为”习惯法”一直被完整保留在对孩子的”处罚”之中。换句话说,贝卡利亚以来的人道主义之光并没有同时照亮人类的童年。
在黑暗的小屋子里失去人身自由的孩子说:“妈妈,我怕”。那么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孩子除了害怕以外,还有肉体的疼痛。“妈妈,我痛”,这疼痛仅仅是肉体的吗?为什么打孩子?普遍的理由是:因为孩子不和我“保持一致”。问题是,凭什么孩子要和你保持一致呢?
王闯是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的一名8岁男童。2000年4月22日对他来说是一次孩子世界的”奥斯威辛”,这个日子完全有理由象”下关惨案”一样被历史铭记,遗憾的,人类有史以来的历史仅仅是成人的历史。人类的历史真的很奇怪,几乎所有称为为历史事件的事件都是根据旁观者的感受,而不是根据受害者的感受,即使考虑受害者,但也仅仅”照顾”他的政治身份或年龄特征。现在让我们把历史教科书放下,闭上眼睛,仔细设身处地地体会以下小王闯的内心感受吧。天啊,那个历史也叫历史吗?
王闯2000年上小学二年级。4月12日,老师将王闯没有完成家庭作业的情况通报给了他的”家长”。当天放学后,王闯在父亲的监督下,写完了当天的作业,正打算上床睡觉时,等在一旁的母亲一把将王闯拽到身边,一边大声训斥孩子,一边抄起一把带木柄的扫把,使劲地向孩子打去。王闯被打的跪在地上向母亲求饶,并保证今后会好好学习。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消除母亲的怒气,打骂从当天晚上9时一直到第二天早上5时。直到孩子被打得站不住了,父亲才不顾一切地将孩子从棍棒下夺回来。遍体鳞伤的王闯被送进医院。在医院的病床上,小王闯的身上插着好几根管子,嘴里一个劲地说难受,他的下半身从臀部到小腿青紫色连成一片,脸上和身上还有多处伤痕。由于身上大面积皮下淤血,造成多个器官功能衰竭,其中尤以肾功能衰竭较为严重,王闯现在无法正常排尿,孩子的生命危在旦夕。
人这个物种显然是有待进一步进化的。奥斯威辛之后,上帝就给借着“犹太人之死”给人类提出了这个论断,但在遗忘的暴政的压迫下,奥斯威辛的惨叫已经被淡忘了,于是,“孩子之死”继续发生在这世界每一个地方。这是对人性最后的绝望。
啊,母亲,一个如此神圣的名字!可是有这样一位母亲,我几乎要在颤抖中讲述她的故事。我并不完全怕伤害她,而是怕伤害我自己,伤害母亲在我心灵中留下的永恒的温暖。
这个母亲为了“惩罚”自己的亲生女儿,采取了一个狱卒对犯人所能采取的一切残酷手段。首先是限量供食和无休止的打骂,然后是用烧红的铁 烙遍年仅9岁女儿全身;更令人发指的是,还用削尖的扫柄狠戳亲女下阴。
女儿,象天使一样的名字,却被用地狱一般的手段所摧残。女儿,一个体无完肤、下身溃烂发臭,生命危在旦夕的女儿……
2000年5月14日是母亲节。记者接到举报电话来到贵州省仁怀市岗镇街道119号。这是一个叫人心里发酸的家:屋子小而黑暗,件简单的家具破烂不堪,乱七八糟地堆放着。这个家住着祖孙俩–81岁的老人濮万珍和9岁的小女孩张园林。在小屋里,记者见到了蜷缩在一张破床上的小女孩张园林。一见面,就有一股恶臭薰过来,不得不叫人掩鼻,这臭味是从迷糊中的小园林身上散发出来的。小园林听见声音,醒过来了,她想爬起来,作了努力,但很快咧开嘴痛苦地发出了呻吟—-她身上的伤使她无法动弹。闻讯赶来的邻居在小园林揪心的呻吟中脱开了小园林的衣服和裤子,女孩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皮肤,尽是烙伤、烫伤的新老痕迹,特别是整个下阴部分,几乎整个器官都已溃烂变形。
小园林因是个女孩刚出世才10天就遭父母遗弃,是善良的濮万珍老人抱养了她。她的父母—-父亲洪顺敏和母亲刘科群—-妇知道后对濮大娘说:”不准她姓洪,不准说她是我们的孩子”。濮大娘应允了,给孙女取名张园林。今年农历正月间,濮大娘因年岁已高,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而小园林太小,同样不能自理,濮大娘生怕带不好小园林,趁刘科群来家时求她说把园林带回家。在中枢镇安居工程六号楼小园林父母的家里。
“小园林见到了父亲洪顺敏,但母亲对她说:“你叫她洪老师,我哩,你就叫我刘娘娘,叫错了,我就打死你。”第一次与洪顺敏全家在一起吃饭,小园林端着碗睁着那双清亮的大眼睛看洪顺敏,立刻给小园林两个耳光,说:“你这对牛卵子鼓着干啥,再看我就把它给你剜出来。”这是小园林第一次被打。但接下来的日子,刘科群对小园林的态度变本加厉。吃第二顿饭,小园林就再也没有和刘科群一家人围一张桌子了,而是被赶进卫生间里,每顿饭都在卫生间里吃,小园林在卫生间里吃了3个月的饭。从进入父母的家中那天算起,小园林仅仅吃过一顿饱饭–第一顿。之后每顿饭,刘科群给她限量半碗。9岁的孩子,一天只吃两半碗饭,小园林饿得直哭,3个多月下来,当初白白胖胖的她已变得皮包骨头。每天,刘科群夫妇俩一出门就把小园林反锁在屋里,开学了,小园林没有去读书,她想她的小朋友们,她没法见她们了,她只有哭。小园林的哭惹恼了刘科群,刘科群便狠狠捧打小园林。有一次竟然把小园林的牙齿打落了3瓣。小园林平均一天要挨揍一次,揍的时候,捡什么家伙就用什么家伙,小园林的身上旧伤好了又添新伤,随时都伤痕累累。2000年5月6日下午,刘科群突然怪她偷了她100元钱,便开始用残忍的手段折磨她。先用木方毒打全身,然后又找了一根长而细的铁 在火炉里烧得通红,然后把小园林衣服裤子扒得精光,用火红的铁 在小园林的背部、胸部、腰部、臀部等多处烙,在小园林撕心裂肺的求饶声中,她身上仍留下了十几条烙痕。烙了疤痕,小园林以为母亲不再折磨她了,谁知道,母亲竟用一根削得溜尖的扫柄狠狠地向她的阴道刺了进去,小园林惨叫一声,失去了知觉。”(2000年05月22日《遵义晚报》记者:陈富强、沈仕卫、丁建中)
我常常想,凶狠往往也是一种内疚,但是这种内疚很特别,它因内疚生气,但是把却气撒在受害者身上,仿佛是受害者导致了它的内疚。因此,内疚变成对受害者更强烈的或双重的恨。它打算用对受害者的毁灭性摧残来消灭对她的记忆。但是着显然是做不到的。在某种意义上,小园林就是这种变态仇恨的牺牲。俄国伟大的作家托尔斯泰在《复活》中曾描述过这样的心理。一个人抛弃了自己的婴儿,他本来多少有良心的不安,他想忘掉这种事,但是他却无法忘记那个孩子,于是他就开始对孩子产生了恨,并可能因此再去毁灭孩子的存在。
但是,有一种对孩子的伤害是无法说明的,那是一种“毫无根据目的的残酷”。可能仅仅因为孩子弱小,成为这种残酷最便利、最无风险的目标。
10岁的毛毛。她的两条腿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烙印,创伤留下了层层叠叠的新疤旧疤。这是她的亲生母亲和继父一次次用烧红的火钳、火叉和煤饼一手”炮制”的。这桩暴行发生在六安市顺河镇龙头村陈新庄。毛毛是母亲陈家银怀着7个月的身孕改嫁给吴可河后生下的女儿。当生母和继父又生下了一双儿女后,毛毛的悲惨命运开始了,她成了母亲的小丫环,她没有大名,没有入户,也没有上过一天学。她要烧锅、打猪草、带弟妹—-最重要的”使用价值”是:她成了父母发泄愤怒的”工具”。
陈家银是同样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天生的“狱卒”。比如,她“发明”一种新式“刑具”:当毛毛不听话她看得不顺眼的时候,她就拿根筷子用线绑上缝衣针猛扎毛毛的脸和背。1999年8月,毛毛放鸭子回家后,继父吴可河发现少了只鸭子,不容分说,拿起烧红的火钳就烙在毛毛细嫩的腿上。陈家银在运用”炮烙”之刑方面比男人更”杰出”,更经常。烙孩子时,这两个纣王的后裔还不准孩子哭叫。毛毛怕极了,她逃跑了.在村窑厂窑洞里躲了3天,饿得不能动时幸被舅姥爷发现。(《江淮晨报》)
毛毛活下来了。疤痕将和她一起活着。是的,毛毛成了“孤儿”。然而事实是,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她已经是孤儿了。她无缘无故地被带到这世上来,又无缘无故地成了孤儿。她能从此能象小鸟一样远离受到无缘无故的伤害吗?
小女孩王婧就是一只伤痕累累的小鸟。她的父亲和她的继母用绣花的针,一针一针在她的身体上刺了600多下。那一年是1999年,她9岁,沈阳市怒江小学的小学生。王婧的父母为什么这样狠心地打自己的孩子呢?”因为她未经父母同意,拿了抽屉里边的一块多钱。”又是钱惹的祸,钱,对于父母多么重要啊!几乎因同样的理由,福安市9岁的小女孩被妈妈剁掉了一截食指。那是1998年10月的一天,整个世界听见了孩子嘶声裂肺的喊叫了吗?我建议您,亲爱的读者,低下头咬住自己的手指,你就能听见孩子的哭声,当你无法用力的时候,那是小女孩在呼喊:妈妈,我痛……
对孩子的伤害当然不仅仅是伤害他们的肉体,必然加诸他们的精神,何况那么多父母根本不承认孩子也有精神呢?他们认为“孩子的尊严”这个词就象“四方的足球”一样可笑。
我不知道,下跪这种姿势是谁最早引入人类“文化”之中的,并切把它规定为对各种权力表示无条件服从的基本姿势。这个人可以获得反人类罪一等奖,如果可以设这样一个奖项的话。毫无疑问,下跪是中国政治伦理的内在本质和外在形式,而其中,孩子在父母面前下跪成为所有中国伦理千古不变的“绝对命令”,成为“亚洲价值观”的文化基础。这里实际上存在这样一个被认为是常识的公式:孩子,—-已经等于下跪。
武汉市新洲区刘集乡巴西村一年级小学生江南,现在就这样跪在了母亲的面前。为什么呢?这个刚满6岁孩子,数学期中考试得了98分而不是100分,”因此”,妈妈要罚他跪20分钟。小江南说:”我数学本来可以考100分,由于考试慌张,将判断线条划歪了,老师扣了2分,只得了98分。”(2000年11月21日 中国新闻社)
妈妈没有长膝盖吗?或者,她对这个姿势太熟悉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
海外的孩子们同样是一群被投置石块的鸟群。这真令人绝望。是的,看来哪里有人类,哪里就有对孩子的伤害。不过我真担心,对那里的批评竟然会在这里导致这样一种论调:既然你们的大人也欺负孩子,“所以”,我们也应该欺负孩子。或者,那么,你们有什么资格批评我们呢?这就是“我们”,“我们”因此而与众不同。
日本爱知县有一对这样的父母,为管教调皮的十岁儿子,将他脱光衣裤后全裸绑在阳台上,时间达四十一小时之久,其间没有给孩子任何食物或一滴饮水。孩子最后筋疲力竭而死。这件悲剧大约发生在2000年10初。(2000年10月17日《中新社》)
在全世界,摧残孩子几乎是一种远古的习俗。例如在旧中国,女孩要裹足,在印度,有人将儿童的颅脑变形等等。有一段时间,在许多基督教国家,每逢悼婴节,孩子都会受到鞭打,目的是让他们记住希腊时代被屠杀的无辜婴儿。(《虐待儿童》(美)罗斯 S-肯普 Ruth S-kempe C-亨利-肯普 C-henry Kempe 着 凌红等译 辽海出版社2000年1月第一版P3。)我对悼婴节的这种仪式一直百思不得其解,是的,如果一定要惩罚,要人类记忆苦难,也许恰恰应该责打大人,大人才是过去的凶手,并可能继续成为屠夫,为什么偏偏要打孩子们呢?这恰恰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一切道德伦理都是成年人的道德伦理。
早期的希伯来人的“儿童观”是这样的:儿童即使不是肯定坏的,至少也是任性的,傻的,野的。儿童需要训练,正象动物需要驯服一样。所以,希伯来人的教育是严厉而苛刻的。希伯来文缪萨尔一词兼有“教育”和“体罚”二意。《格言集》说:“驯马用皮鞭,套驴用笼套,教儿用棍棒。”(《外国教育史略》P23。)这与中国”不打不成器”不约而同,看来,如果一定要找到超越”国情论”的”人类的普遍价值”,那么儿童观即是。全世界普遍同意或几乎一致赞成: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遗憾的是,这个全世界是不全的,它仅仅是成人的全全世界,而不是孩子们的世界。而这中缺陷,到此时此刻,那个”全世界”仍拒绝反省。
是的,自从蒸气机成为大人的玩具以来,这世界发生了很多变化。然而,孩子们的处境却没有因此发生变化,甚至更加悲惨了,因为工业文明对降低劳动成本的无止境的追求,孩子们成为工业化最廉价的劳工。与此同时,工业文明创造了一个自己的弃婴时代,而工业化并没有打算拯救这些可怜的小东西,也没有采取措施制止虐待儿童。
有资料表明,在19世纪的伦敦,送往育婴堂的私生子中,约80%的婴儿夭折。在1870年死于事故或暴力的3926名5岁以下的儿童中,有202名是被杀害的,95名是因成人疏忽,18名是被冻死的。在美国,1968年,加州报告有4000起虐待儿童案,1972年则上升到40000起,而弗罗里达州报告的数量则从10起上升到30000起,密执安州从721起上升到300000起。(《虐待孩子》P5,7)今天,英国每年因父母残忍或遗弃而”杀死”的婴儿数量估计在300-600之间。(《母亲的使命》P77)
不过中国人在批判这一点的时候千万不要太谦虚,因为中国对童工的使用早已通过“丫环”、“书童”、“雏妓”和“殉葬品”的形式,达到了更高一筹的境界,并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了。而在我们这里,长期以来还不知道什么叫“育婴堂”,那可能就意味着,弃婴的死亡率几乎是100%的。而且,当西方的弃婴问题普遍受到谴责的时候,我们这里还”情又可原”地在向全世界扔孩子,而当西方的”育婴堂”不断改善条件并日益慈善化的时候,我们这里的”育婴堂”却刚刚进入19世纪,并更多是一种经济事业而不是慈善事业。在中国,虐待儿童的公开案例数量似乎并不多,但那主要是因为惩罚儿童仍被视为是父母天经地义的权力,仍然将野蛮看做是爱的一种特殊实现形式而不予揭露。与此相反的一个原因是,行政当局和有关部门媒体并没有在保护儿童方面承担起公共责任。不是这里不存在罪恶,而是因为这里还没有把罪恶当作罪恶。
求求转自《不寐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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