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照登】 阅读倒底是个什么意思是值得怀疑的。我们宣扬阅读的可贵品质,它为什么就是可贵的品质呢?有时侠燕晓东凭直觉断定,阅读己成为人类的恶习,在抽烟和醺酒之上。有些人一拿起书就上瘾了,其中的一部分跨越终身的时间,想欲摆脱成为不可能。
我们不给这样的情形定义为贬意,而是使劲也褒扬它。深在恶习中的人便不以为是恶习了。而我认为。那些依靠阅读在一生中消耗了许多时光的人,浪费过许多阳光、青草芳馥以及厨房里切莱。短暂的生命因阅读的忘我而更显短暂。
但是打发时光并没有什么更高级的方式。可怜的人类拿什么更有效的方式来遣散空闲的时日呢。这就成了阅读的一个重要理由。理由也许是成立的,因为那安静地不妨害别人的坐着或躺着的姿态,比起提刀砍人或飞檐走壁更具道德的意义和法律容许的意义。但因此赋予它十分恒定的美学准则,给它穿上一件光灿灿的道袍,未免言过其实,祸莫大焉。这袍子不过是透明度大于无物的皇帝的新衣。
我一生都在阅读,但我厌恶阅读。我一直都在活着,但我也厌恶活着。我不得不花去些空间和时间来对付我常年的恶习。它们侵透我。我身上的肌肉闻起来早己是闷人的铅味和呈几何状的正方形符号。早有“书香之气”的说法。这真是混淆是非。
我很早就发现了,那些表面的华美事物下埋藏的肮脏。别有用心之徒把一切龌龊藏进书里。而要辩别出来又不是一件轻易而举的事;相反,嵌进去却是容易得多的。书是不洁之物,你可知否?
我知道很多人会反对,并且强烈反对。可以视为对文明的污辱。书虽然承载过文明,可也承载大量的反文明。只是书本身由于它安静的看似脆弱的外表,得到了人类错误的广泛的同情。它是那样被动、无害、安宁,比一只幼猫还可爱。它一动不动。这博得人这个动物本质上的爱戴,尽管可能是致命的砒霜。
就连我也是。我非常恨朱熹这个天下最大的笨蛋但又自以为聪颖的家伙。但我恨不起他的书来。家中就有一本,还放在床头。时不时拿它的“毒气”来把自己熏蒸一下,变得更傻。什么都想理出个道理来,我在这无助的上帝并不帮忙的宇宙里,我想找个比喻我自己愚蠢的东西都找不到。河滩上的鹅卵石,也许它是我的主人。你能说不是?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能聪明到哪里去呢?这是说朱熹。
我如果能反抗阅读,我会反抗。可惜我被它同化,身体里的霉烂部分已生出了阅读的芽。是一株毒草,我可怜的生命日夜被它吸附。
我当然是很书香的。
人生无聊,不得以舒展任何美丽的志向。所有进程的乐趣阻于起始。生命也只是一朵霉烂的花,在腐朽中争夺灿烂。
这个世界没什么是有意义的,何况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