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维网上读到一篇文章“巴米扬大佛,法轮功与民主对邪教的宽容度”,署名“无言以对”的作者写道:“就如同毁佛事件让人看清了塔利班一样,自焚事件也让人了解了法轮大法牺牲信徒行为的残忍。当母亲把哺养了十几年女儿推向火焰的时候,她的人性早已泯灭了。与塔利班对人类历史犯下的罪行一样,法轮功残害生命的罪行同样是不可宽恕的,而由于后者伤害的是活生生的生命,尤其罪孽深重。”
“无言以对”先生举出的例证还不够充实,我这里略作补充。
一零二六年,英国迫害犹太教徒,强迫犹太人改信基督教,否则将强力驱除,有许多犹太教徒(据说有一千五百个)杀死自己的妻子儿女后纵火自焚。尸骨被集体埋葬在约克城的宫廷附近。
清兵入关,明朝灭亡,在中国,从北到南,各地都掀起了一股自杀的浪潮。不仅是大明官员,也有许多普通的读书人和老百姓,不少人是全家自杀。自杀方式有投水,绝食,上吊,也有自焚。当时没有汽油,自焚者通常是把全家反锁在住宅中,然后放火把房子点着。所谓全家自杀,有的是儿童跟父母一道自杀,有的是父母先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然后自杀。注意:许多自杀者并不曾入朝为官,也不曾参加过军事抵抗,通常,清兵并不会加害于他们,更不会加害于他们的子女。他们自杀纯属抗议侵略,为故国殉节:孔子曰“杀身成仁”,孟子曰“舍身取义”。
“无言以对”先生是否认为,当犹太教徒挥刀杀死妻子时,当孔孟之徒把自己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儿女反锁房中放火烧死或亲手杀死时,他们(犹太教徒和孔孟之徒)的人性早已泯灭了?那是否意味着犹太教和孔孟之道是罪恶的邪教?我们知道确实有人是这么认为的,其代表人物是:立志灭绝犹太人的希特勒和砸孔庙的红卫兵。
尽管我们对殉节殉道行为可以有所保留,尤其不赞成让小孩子也去殉节殉道的做法,然而,稍有良知者,难道竟不去谴责侵略者压迫者的凶残与不义,反倒去批评自杀者“执迷不悟”,不去谴责对他人信仰的剥夺,反倒去批评被剥夺的信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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