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中文网2001年2月6日报导 —
据人权组织报导,中国江西省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刑入狱。
此外,设在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还透露,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九名法轮功学员判处监禁。
江西省高等法院法官胡庆云在1月10日被南昌市一家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10年徒刑。
报导说,胡庆云是在1999年7月12日被捕的。当时,中国当局开始镇压法轮功活动。他被控的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当中国当局以”邪教”为由取缔法轮功组织后,又以”利用邪教”罪对胡庆云进行起诉。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说,胡庆云身为法官为自己辩护,迫使当局因证据不足而不能以邪教罪起诉他,但是当局仍不释放他。
后来,他又被指控帮助出售法轮功书籍从中获利,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入狱。 该中心透露,胡庆云已决定对他的判决进行上诉。
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还透露,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月29日判处了九名法轮功学员二至六年的徒刑,罪名是他们从互联网上下载法轮功的材料,并将其复印和散发。
当局指控他们鼓励其他法轮功学员闹事,构成了”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