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说过:“一个人如果不想成为奴隶,那就必须要有信仰。”中国人从来就没有真正的信仰,所以充当了两千多年的悲惨奴隶。从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中国到现在,中国人在独裁专制的野蛮深渊里象牲口一般活了两千多年。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发生过无数次改朝换代的社会大暴乱,每次起义的目的都是为了解决至今仍在努力解决的“肚子温饱”问题,而不是为了解决使人真正得以成为人、使社会得以真正健康进步的“自由”问题。只要有一口饭吃,只要肉体能保存,其他一切都可以弃之不要。这样的动物还能称做“人”吗?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为什么中国人民就没有意识到自由呢?为什么中国人民就没有在内心深处产生追求自由的动力和勇气呢?
毫无疑问,如果不是在近代西方文明对中国文明从外部给予了巨大冲击的话,生活在中国文明之下的少数读过书的中国人仍然不会意识到自由;芸芸众生就更不用提了。对比一下西方文明,特别是以爱琴海为发源地、作为西方文明源头的古希腊罗马文明,自由和自由的精神就一直浸透在他们的生活中。当时,这种自由精神的产生源于两个方面:世俗生活中的商业活动和精神生活中的多神论崇拜(表现为各种丰富多彩的神话故事),它们是西方古代自由的真正基础。那么,西方近现代自由的真正基础又是什么呢?西方近现代自由之真正的、最终的基础是这种自由得以产生的精神和灵魂。而这种自由的精神和灵魂又是如何形成的呢?马克斯‧韦伯说,在人类文明史上,这种精神和灵魂是第一次伴随着基督教新教的出现而产生的。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近现代的西方,首先是新教徒占多数的英国和美国爆发了追求自由的革命(然后才蔓延到别的国家),而在这场追求自由的革命中,许多新教徒往往成了冲锋陷阵的自由战士。
从上述这个简短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出,是宗教信仰,确切地说,是西方文明中那一以贯之的有神论信仰,即从古希腊罗马的多神论到基督教文明的一神论宗教信仰,是自由之真正的、最终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文明自始至终是不存在西方文明所具有的那种内在的精神和灵魂的,因为中国文明中从来就没有诞生过西方式的宗教信仰,因而也就谈不上让其在自己的文化中占居主导地位,而“信仰是文化的制高点”(保罗‧蒂利西),因此,中国文明也就缺乏西方式的那种能让自由得以在其中诞生的精神和灵魂。让自由赖以产生的精神和灵魂是比自由赖以建立的物质基础更为重要的先决条件。这种精神和灵魂就是社会个体的宗教信仰。下面我将试着论证自由与每个社会个体的心灵品性的关系,为什么只有被信仰所塑造出来的心灵品性才会成为追求自由的动力和勇气、捍卫和保障自由的最安全的堡垒,以及这种动力、勇气和堡垒为什么会来自信仰。
自从自由被上升为一种思想价值观被人类不断地思考、追问以来,在大多数人的眼里(无论是学者还是大众),就目力所及,自由的外在形式的确是建立在财产、制度、契约、传统等各种各样的基础之上的。但人们惟独没有看到自由实际上更是建立在每个人的心灵、精神的独特个性之上,这是更为根本的东西。试想,如果缺乏这一真正的、最终的基础的话,我们将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即使是最普遍的、最被认同的特权也不得不在自由面前俯手贴耳,为它让出道路。基多‧鲁杰罗告诉我们:“在经验的普遍性和抽象的价值之间存在着一条鸿沟,只有那些能够真正领会自由之精髓的心灵才能自觉地填平这条鸿沟。”如果一个人认识不到他应该是自由的话,那么,即使给他提供一切有利于获得自由的条件,那也是徒劳的;相反,如果一个人认为他应该是自由的话,那么,即使在最艰苦的压制条件下,他也是真正自由的,并且,这种自由的涌动将促使他很快挣脱身上的枷锁,为自己创造出一种与内心意愿相一致的生活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讲,自由是个体对自己的觉醒,是个体对自身无限的精神价值的意识,而且,在个体认识到自身价值的同时,他会自然而然地意识到周围其他人同样具备他们的价值。而只有那些意识到自己是自由的人才能够对他人的自由表示认同,表示尊重。那么,人们也许要问:个体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会出现上述这种状态呢?
历史已经向我们表明:社会个体只有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真正确立了信仰,并让自己的心灵受到信仰的熏陶之后,才会出现上述状态。哈韦尔认为:“信仰不是一种迷惑人心的东西所引发的迷狂状态,它是一种内在的精神状态,一种你或者有、或者没有的来自内心的指导,它(如果你有的话)将把你的整个存在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水平。”由信仰在个体的心灵中所建构起来的这种精神状态和内心指导,是把人这种动物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的惟一力量,也是把人从粗俗的肉体存在上升到高级的精神存在的生命之根、灵魂之光。作为一种只具有暂时存在性的肉体动物,人也是无法免俗的:一方面,人自私、邪恶、凶狠、残忍、暴虐,其极端程度是任何其他动物无法相比的;另一方面,人又极其胆小、软弱。如果听凭这样的俗性主宰人的存在,那么,人这种动物就会象其他动物一样,它也许能活着,也会活下去,但决不会在内心深处产生要实现一种高级的精神存在就必须拥有自由才行这样一种意识。而且,汇聚在人身上的这么一堆充满毒素的俗性从本质上讲,也是反自由、毁自由的,与自由的状态所要求的人格品性是格格不入的。自由所要求的心灵品性只能到信仰的殿堂里去寻找。
哈里‧爱莫生‧福斯迪克牧师大人告诉我们:没有信仰,人是无法“生活”下去的,因为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个充满了不可预测的冒险历程。在这一冒险历程中,个体不仅要与他已经熟悉的过去打交道,也要与他不熟悉的、但又充满变数的未来打交道。在这场不可预测的冒险历程中要坚持下去,首先需要的是信念,信念来自何处?来自信仰;在这场人生的冒险历程中要坚持下去,第二需要的是勇气,而勇气的本质是信念,信念来源于信仰;在这场人生的冒险历程中要坚持下去,除了勇气,还需要持之以恒和期待所需的耐心和宽许,而耐心和宽许来自信仰;在这场人生的冒险历程中,没有由信仰所焕发出来的信念的话,个体就不可能拥有能够体悟到生命那无限丰富的意蕴和享受生命那灿烂多彩的内容之心灵;还有,之所以说没有信仰,人是活不下去的,还缘于在这场人生的冒险历程中,核心的问题是为了建构个体的心灵品性。神之所以要让人而不是别的动物来经历这场冒险,就是为了要通过这场冒险来塑造人的心灵品性,从而把人从其他动物中超拨出来,使人成为具有高贵精神的存在物。而人的心灵品性不是逻辑和知识的产物,是理想的信念和对这种理想信念之神圣信仰的结果。
个体生命历程的上述特殊性告诉我们:人需要信仰,需要信仰来把神赋予我们的脆弱的自然生命塑造并升华成具有高贵品格和坚强意志的精神生命。缺乏信仰,作为会思考的人就不会产生伟大的思想;缺乏信仰,作为劳动者的人就会丧失工作的动力;缺乏信仰,背负着沉重原罪感的人就得不到神之最有力的救助;缺乏信仰,苦难无助的人将失去最安全的庇护所;缺乏信仰,具有爱意的人将失去最丰富的眼光和想象力;最后,缺乏信仰,作为动物中惟一能不朽的人将失去他的生命中仅存的任何希望。这就是信仰的力量!当信仰在个体的心中扎根之后,个体才获得了从肉体上升到精神的真正的新生,这时,个体才会通过自身的意识能力体认到人生的目标、生命的目的、生命的服从、生活的激情、生命的力量、良心的自由等人生的真谛。个体的这样一种由信仰所塑造出来的心灵品性必将成为追求自由的动力和勇气,在获得自由后成为捍卫自由的坚强堡垒。为什么信仰具有这样的功能呢?
在没有信仰神、没有彻底体悟到神对人的生命所做的晓谕之前,个体只知道自己仅具有现世的、肉体的、短暂的物质存在;在信仰了神并彻底体悟到了神对人的生命所做的晓谕之后,个体相信自己还有超越于物质存在之外的永恒的精神的存在,即在天堂和地狱的存在(它是根据个体行为的好坏而最终由神作出的判决),这种意识使个体在思考人生、度过人生的过程中得以超越有限的时空因素的影响,超越人类的功利性计算,把有限的肉体生命作为追求不朽价值的时空载体。因为有了信仰,个体对自己生命的认识终于超越了生死、名利、物欲的功利性计算,从此,世俗生活中的任何问题不再成为个体生命的困扰和障碍,个体的惟一使命是按照信仰所发出的召唤去生活。那么,信仰所发出的是什么样的召唤呢?信仰发出的是良心的召唤!
个体是孤独和脆弱的。为了消除这种孤独和脆弱,个体通过信仰神,通过对神的无保留的忠贞获得直接与神沟通的途径,个体与神的沟通是在深深的精神孤独中进行的。正是在这种内心的孤独中,个人获得了对信仰和自身职责的更加深层次的理解,同时,也引发了个体对个人能力和精神状态的思考。哈韦尔说:“在一定程度上,人们如何看待自己的信仰,甚至是否意识到了它的存在都无关紧要,惟一要紧的是你多么渴望它,你多么深地被它所代表的意义所征服,这种征服会在你的全部行动和你与世界的关系中表现为悲天悯人的情怀。”这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在个体的心灵深处表现为深沉、博大、牢固而不可易移的良心意识,这种良心意识上升到个体的大脑里,产生个体的良知观,即有关是非、善恶、好坏、美丑、爱恨等等一系列辨别意识。人们也许会争辩说,这些辨别意识不一定是信仰才能带来,后天的教育也能灌输这些意识。的确,学校教育也能灌输这些观念,但经验已经表明:由学校教育灌输到人之大脑中的这些观念仍然是脆弱的、朴素的,在面临生死、名利、物欲等生活内容的考验时,这些观念是不堪一击的,个体仍旧会回到非良知的状态下去生存。只有当这些观念是从个体之内在的信仰中产生的,或是受到了信仰的长期熏陶和洗礼之后,它们才会成为经得起任何考验的、不可易移的良心堡垒!信仰的这种作用,就象把铁矿石炼成钢材的高温熔炉的作用一样。信仰是 造良知的“高温熔炉“,信仰也是铸就个体灵魂的“冶炼厂”。
那么,对于那些有了真正信仰的人来说,他会怎样去生活呢?他会按照信仰所发出的良心之召唤去生活。按照良心的召唤去生活,如果一个有信仰的人碰巧生活在一个自由社会,那是不会存在任何障碍的,因为自由社会为人们提供了按良心去生活的权利和机会;但如果一个有信仰的人生活在缺乏自由的专制社会,那么,如果他按照良知的召唤去生活的话,他会发现几乎很困难。一个缺乏自由的专制社会天然排斥良知,在这种社会生活中,惟一能吃得开的东西是谎言、屈从、出卖良知和灵魂。面对这种
情形,一个具有真正信仰的人该怎么办?如果他不想死后下地狱的话(而这恰恰是有信仰之人要极力避免的),那么,即使在缺乏自由的专制社会里,他也将坚持过符合良心的生活,因为“良心是人类惟一不能对社会习俗作出牺牲的官能”(贡斯当),否则,人就不能算是人了。这就意味着他将遭受无数的痛苦、挫折、辛酸或灾难,而当这些不幸达到一定程度时,具有真正信仰的个体将起来战斗,因为信仰将给予他这样的动力和勇气,他将和所有渴望按照良心自由去生活的社会个体一起,向专制制度发起
进攻,推翻这种制度,建立一种维护自由的民主制度,以便使自己得以生活在自由的状态下,从而能够始终如一地按照良知的召唤去生活。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历史上那么多的基督教新教徒、天主教徒成了追求自由的战士。
为什么一个具有真正信仰的个体就会有这样的动力和勇气呢?在普通常识里,信仰被理解成较为精神意识化的东西,这只是一方面;从本质上讲,信仰更是一种强烈地要求付诸行动的召唤!没有行动,信仰就不成其为信仰。如果不把信仰的要求落实到生命的历程中去,信仰也就不存在,信仰也就毫无意义。是信仰召唤了行动,是行动证明了信仰的存在。真正的信仰在个体身上产生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后果就是行动的勇气,这种后果降临在专制社会的个体身上,就表现为追求自由的动力和勇气。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表现就是当今最好的现实例证。
没有信仰,个体的生命就还没有根,个体的灵魂就仍处在混沌状态。信仰是生命之根、灵魂之光,是把个体从野蛮、愚昧、残忍、凶暴的邪恶泥潭中超拨出来的惟一精神力量。在这方面,文化知识的作用是有限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时常看到有许多文化知识、但却没有信仰的读书人反而不明是非、不辨善恶、不分美丑,品格极为低下,乐意出卖自己的尊严和那混沌未开的灵魂来换取名利;而那些贫穷且没有受过教育、但却具有真正信仰的男男女女,在面对各种困难和不幸、威胁和利诱时,竟能坚贞不屈,誓死捍卫良心自由,拒绝出卖自己的灵魂,这是信仰给了他们这样的勇气和意志力,是信仰造就了他们的这种品格。没有信仰,即使拥有巨额财富的所谓中产阶级个体,也不会在内心产生追求自由的动力和勇气,这就是中国和西方同一阶级的社会个体在自由问题上作出的不同反应。
阿克顿说:“没有任何国家在缺乏宗教的状态下能是自由的。宗教产生并增强人们的责任意识。如果人们不是被责任所守护,他们必定是被担惊受怕所包围。他们越是担惊受怕,他们就越不自由。”只有信仰才能消除人的这种担惊受怕。阿克顿又说:“自由的兴盛是伴随着良知而来的。两者当中只要一方衰败也就必然导致另一方的衰败。”只有宗教信仰才是良知的守护神,才是个体良知最安全的庇护所。自由在良心的殿堂里萌芽,从良心自由发展到其他一切自由,最终发展成最高的自由–政治自由。
当一个社会和它的个体获得自由后,自由要想得以安然无恙,除了用宪政民主从制度上加以保障外,更重要的是社会个体自身还需要具备一些有利于维护自由的道德素养:意志坚强、沉着稳定、信守诺言、仁爱、同情心、真诚地反对给别人带来痛苦等。这些素养既无英雄主义的性质,也无贵族品格,更谈不上有什么革命性质,恰恰相反,它们是家庭行为,是朴实无华的寻常事。这些素养我们无法从别处去寻找,只能在信仰的殿堂里找到它们。
本文的结论是:现代自由的源头是个体的良心自由,而良心自由是从信仰中收获的精神果实。因此,信仰是现代自由真正的、最终的心灵之根。(2000年11月19日)
(参考书目:基多‧鲁杰罗:《欧洲自由主义的历史》;哈里‧爱莫生‧福斯迪克:《信仰的意义》;阿克顿:《箴言录》;塞缪尔‧斯迈尔斯:《品格的力量》;哈韦尔:“真正的信仰”。)
(转自思想的境界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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