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16日訊】廣州番禺洛溪新城如意南路9月4日晚間發生城管與小販衝突事件。衝突不可謂太劇烈,然而,過程實在是離奇。
媒體報導較多引述了小販提供的說法和記者目擊的細節。從報導看,9月4日晚間番禺城管部門在如意南路的小販進行清場,一名湛江籍女子遭到推扯和毆打,使原本相安無事的清場變成了小販與城管的對峙,人們要求一名被指打人的城管人員道歉,這名城管隊員則自陳無辜並稱有監控可查。在此過程中一名自稱「城管隊長」的男子駕車趕到,口噴酒氣,對一名路經此地的保險公司業務員動手,又被人圍堵,人們報告交警要求對其進行現酒精測試,此人迅速離開,被百名小販追趕1公里逼停。
因為缺乏城管部門對事件的描述,人們很難完整重建事件全貌。這是報導的遺憾,但並非報導的偏頗。從4日晚間事發至6日稿件見報之前,城管部門未按承諾提供書面執法依據和視頻監控錄像。一起衝突事件發生在眾目睽睽之下,相關部門無辜也好,有責也好,理當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通報情況,但類似番禺城管這樣對媒體採訪不作回應、不予配合的情況極為常見。我們很難理解權力部門的這種慣常做法出於何種原因,基於何種心理。他們似乎更願意放棄說明情況的機會,更願意以權力的口吻指責媒體偏聽偏信,而不是及時向媒體提供情況,向社會公開信息。
就這起事件來說,無論是否有城管部門的材料,我們可以知道9月4日在洛溪新城有一起城管與小販的衝突,有很多人聲言目擊了城管打人,有很多人可以作證城管執法時攙雜了大批文身男子,有很多人表示看到了自稱 「城管隊長」的人駕車到現場並打了人,他帶著強烈的酒氣則既有現場證人,記者也已聞到。
我們不知城管方面能夠是否能夠出具完整的現場視頻,說明打人是不存在的;也不知目擊證人要達到多少才可以證明一個公開場合所發生的事實。但是,我們可以知道,在衝突現場人們要求解決城管打人事件的報警未獲得出警,自稱「城管隊長」的人涉嫌酒後駕駛,人們報警要求現場酒精測試,也未能實現,但後來「城管隊長」被接走,有幾個小販被拘留,警方卻未公開他們涉嫌違法的事由。
我們似乎看到了一個「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的活例。政府有各個部門,合力所向,應是維護公平公正,實現依法治理,而不是齊心協心,互為犄角,使民眾失去對公正的信心。
城管有權執法,但無權打人。執法中小販報警打人,警察理當到場處理,何故無人出警?小販報警要求測試涉嫌酒駕的男子,應屬舉報,交警為何又未能到場?毫無疑問,警方接警不出警,不僅使城管執法過程中是否違法的問題無由及時查明,而且擴大了問題,既無助於現場的及時平靜,事後再行調查必然降低說服力,更增添了民眾對權力部門相互包庇、合力治民的不公正印象。
在媒體提供的現場視頻中,可以看到當人們圍住涉嫌酒駕的「城管隊長」,指認他打人時,「 城管隊長」在不斷撥打電話,而一名制服男子對人們說:「打人我沒有看到,誰被打了,你叫他出來,他有什麼傷,叫他拿傷出來」。證明被打需要「拿傷出來」,沒有傷就是沒有被打,這種邏輯豈不是近乎無賴?
現在,我們固然不能斷言,9月4日在番禺洛溪城管執法中打了人,「城管隊長」有酒後駕駛。然而,很多人在現場可以作證。事實也許可以被否認,但人心不可能被扭轉。而更加嚴重的事情是,當人們一遍遍報警城管打人和涉嫌酒駕以後,沒有人來處理,好像警察對此並不關心,這會讓人覺得權力部門本來就認為「執法可以打人,權力可以酒駕」。
這樣,還想讓人們相信權力的公平,社會的公正,是覺得人們都是傻瓜呢,還是只想看到大家都故作天真就行了呢?
20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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