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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新聞

王永航案被涉密拒會見 骨折感染遭隱瞞

【大紀元8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遼寧大連人權律師王永航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遭到非法綁架關押,至今已達月餘。當局以該案「涉密」,拒絕律師及家屬會見。8月4日,王永航妻子于曉艷得知王永航身體惡化,但仍被拒會見,王永航家屬認為警方一直隱瞞真相,欺騙說王永航身體狀況非常好。

于曉艷表示,王永航律師為人權受踐踏、身體受到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辯護,是律師應該做的,她要求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王律師。

一個月內身體惡化

王永航的妻子于曉艷近日對記者表示,8月4日,她到轄區派出所要警方的答覆,竟被所長張克利告知王永航不但骨折,還有外傷,且外傷感染;不能在看守所的醫院,把他送到外面最好的醫院治療,並繼續對家屬隱瞞具體情況。

8月5日到7日,于曉艷從早上就聯繫大連市檢察院駐看守所辦公室、轄區派出所等,要求見其主管,都被推托說主任、所長不在。

8月7日,大紀元記者撥打于曉艷委託的北京律師蘭學志,被轉秘書檯,故無法獲得律師意見。

7月4日,王永航突然被綁架。公安警察闖入王家,把他的妻子和母親按倒在地開始抄家,掠走大量私人物品。之後轄區派出所告訴家屬,一個月之後家屬和律師都可以會見,到時給明確答覆。7月6日于曉艷被帶到錦繡派出所取「刑事拘留通知單」,直到7月27日前的期間,她都被告知「放心,你丈夫身體狀況非常好。」但27日這天,派出所突然告訴她,王永航發生骨折。

「在什麼部位、什麼樣的傷勢、身體的整個狀況是什麼樣、在哪個醫院,我們都不知道。」于曉艷說。警官李照勤告訴她:你丈夫不吃飯,不配合治療。再次拒絕家屬會見親人的要求。

于曉艷擔心丈夫被刑訊逼供,及被注射了什麼藥物;王永航是否狀態清醒,及是否絕食,還是根本無法進食?經側面瞭解得知王永航右腳後跟部粉碎性骨折,而且傷口感染的非常嚴重。身為醫學博士,于曉艷心裏非常清楚,重度感染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律師:首次遭遇「涉密」案

據瞭解,7月14日下午,于曉艷和委託的北京律師蘭學志及張傳利,到大連市沙河口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向吳姓政委及宋姓警官遞交律師函,及要求會見當事人的申請書;兩律師被要求到當地司法局去備案。48小時後(7月16日),律師及家屬再去國保大隊,遭百般刁難,以案件「涉密「逼律師寫了「涉密會見申請」,而吳某和宋某此次未露面。

于曉艷:當時律師很擔心我丈夫受到虐待,所以即使警方違法,他們也不得不照辦。但是到了7月20日,大連公安電話通知律師:王永航的案子屬於涉密案,不予會見。

7月21日,不得不黯然離開大連返京的蘭學志律師曾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實際上這個案子根本就不涉及國家秘密。我做刑事案件辯護10幾年,還從來沒遇到過一起案件像這個案件,我們在大連等了將近一週都沒有會見上當事人,當局一拖再拖。」

蘭學志還指出:「公檢法在處理案件中明顯違法的一致的偏見,讓我感到法輪功學員很不容易。法院或檢察機關的司法人員沒有真正的依法辦事,感覺他們後面有什麼東西在支撐著他們,我雖然還沒有什麼證據說到底是什麼東西的支撐,但是肯定是不正常的。」

7月24日,蘭律師再次前往大連,要求會見王永航,又被大連公安、國保以案件涉密為由拒絕。

為法輪功辯護觸怒中共 恐嚇不斷

于曉艷對記者表示,由於王永航被抓前代理了幾起法輪功學員案,他們所居住的小區附近就有便衣出沒、跟蹤;家裏多次受到電話騷擾、接過恐嚇電話。他們認為王永航所做的完全是在法律體系內,律師應該做的事情,但卻觸怒了當局,令很多人惱羞成怒。

據透露,7月16日王永航的委託律師和一些人也接到匿名電話,告知王永航的腿被打折,律師向大連公安確認消息的真偽,他們說:沒有這個事,我們保證不會的,將來你會見到王永航的。

據于曉艷透露,她後來給律師打電話,無人接聽,估計是律師也受到干擾和監控。她本人多次去大連看守所、大連市公安局、紀檢委、信訪辦等地,所有人都迴避,拒不接見。

王永航年近80歲的母親聽說兒子腿骨折的消息後,心急如焚。老人見不到兒子病倒了。

繼高智晟後 再公開揭露中共

遼寧省大連維權律師王永航,2008年7月發表致最高司法當局公開信,從法律的角度、從犯罪構成四個要素上,分析了當前中國法律框架範圍內以刑法300條第一款強加給法輪功學員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提出這項罪名的本身就是違背法律原則。從根本上揭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性,要求最高司法機關認清問題嚴重性,立即糾正自己的錯誤,釋放自1999年以來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以擺脫自設的困境。

公開信發表後在國內外引起巨大的反響,他是繼高智晟律師之後,又一公開為法輪功辯護,並從法律角度質疑中共司法犯罪的律師。

王永航多次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去年5月律師執業證書被司法機關扣押,律師執業權被非法剝奪;今年6月16日,王永航為當地法輪功學員再作辯護,再次觸怒當局,7月4日被非法抓捕。大連公安一直拒絕律師介入此案。

王永航今年36歲,1993年至1997年,就讀於大連交通大學機械設備工藝系。1997年 就職於大連市機車廠 任工程師,後到法律事務部,參加過幾起大型案件的訴訟。2003年3月份 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成為正式的執業律師。

2003年至2004年到大連海星律師事務所實習,後在乾均律師事務所、觀濤律師事務所、泛舟律師事務所參加過法律訴訟活動。在泛舟律師事務所約一年的時間裏,王永航利用週末的休息時間,為群眾免費提供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

掌握王永航案的相關單位有大連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副局長方廣吉)、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鮑紀義)、國保大隊(隊長陳欣)、大連市看守所駐所檢察官(辦公室主任於偉)、大連市沙河口錦繡派出所所長張克利等。

大紀元記者分別撥打了上述單位的電話,張克利等聽聞記者的詢問立即收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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