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7日訊】雲南省麻栗坡縣委原書記趙仕永說:「那些不給錢就不辦事的人是『暴力腐敗』;像我這樣,在為人辦好事的情況下收點錢,是溫和的,所以我說自己是一個溫和腐敗的縣委書記。」趙因受賄索賄400多萬元、貪污50多萬元,6月29日被法院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650萬元。(8月4日《檢察日報》)
趙仕永發明的這句「溫和腐敗」,必會在經典薈萃競爭激烈的「貪官雷人詞典」中佔據一席之地,想像不出來,他在說這話時的神情,究竟是發自內心的真誠,還是大言不慚地裝憨態,或被突然來臨的牢獄之災震驚得失了方寸。我個人傾向於他說這話是發自真誠的。
按趙仕永的論斷,腐敗是分「暴力腐敗」和「溫和腐敗」的。前者是「那些不給錢就不辦事的人」,而後者是「為人辦好事的情況下收點錢」,用當下最時髦流行的說法,叫「雙贏」。雙贏也犯法啊?
如果用五十步笑一百步的邏輯來看,這位原趙書記確有自感委曲的理由。誠如他所言,確有一些官員,腐敗得不顧吃相,為了撈取好處,不惜用建一棟樓的力氣去拆一塊磚,造成極其惡劣的印象。而趙的「溫和腐敗」則更像一筆溫情脈脈的買賣。在觥籌交錯之中,你為我辦事,我給你拿錢,在權錢的自助餐前,各取所需,共同發展。
如果說「暴力腐敗」是明搶,那麼「溫和腐敗」就是暗偷或行騙。明搶易引起公憤,又容易翻船倒灶鋃鐺入獄,顯見是沒有技術含量的。倒是暗偷和行騙,色彩溫和,如殺人前給人打麻醉劑式的充滿了偽善與詭詐。這裡面甚至沒有小偷只偷錢而將證件還給失主式的「次道德」良心發現,即便其中有不想為人知的刻意隱瞞,也並非是出於恥感,而是出於安全理由。
因此,「溫和腐敗」沒有一絲一毫的道德優越感,更談不上能博取到同情和寬宥。它比「暴力腐敗」只壞不好,這是因為它的隱蔽性和偽正常性。它最可怕的壞處就在於,持此論者發自內心地認同權力的商品化,並自然而然地將手中的權力當成一種可以變成現實利益的資本。趙在接受採訪時稱「那些送我錢的人是在買期權」,「期權」這個經濟概念,便十分赤裸而率真地擺明了這層關係。
試想,一旦擁有了這樣的權力觀,再像趙仕永這樣擁有了無限的權力,後果便是,所有的正常交易都會變得不正常。以趙的個案來看,作為一個縣委書,建友誼商場要管,木材採伐指標要管,電站控股開發要管,咖啡種植優惠政策要管。每一個管字後面,站著的就是權,而每一個權字後面,就是錢。
正是因為權力在社會無所不在的操控力,讓一些手握權柄且離監督很遠的人心理嚴重失衡,以為自己擁有生殺予奪翻手為雲覆手為雨點石成金的神力。這是權力過於寬泛,權力的能量與監督的力度和手段成反比之後,必然出現的奇觀。如果說,每筆正常的投資和建設項目,都有這樣一種「溫和腐敗」,那我們的社會還敢說是正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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