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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
【大紀元8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地檢署偵辦一起貪瀆案,意外查出案外案。從業者帳冊中發現苗栗警分局銅鑼分駐所93年間,有員警疑似接受業者饋贈、招待飲宴與收賄,包庇盜採砂石。4日搜索分駐所並約談員警、業者共6人,經漏夜訊問,前所長吳明鴻被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昨天裁定以15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指揮警政署政風室與苗栗縣調查站傳喚的6人中,除現任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警備隊長吳明鴻,以及他在銅鑼分駐所所長任內的總務黃姓警員外,另4人為砂石業者林運財等人。
檢方查出林運財等人在銅鑼鄉以整地為名,未經申請,採取多筆農地的土石外運販售牟利,數量達3萬多立方公尺,獲利約600萬元並供人回填廢棄物。檢方認為銅鑼分駐所不可能不知情,卻都沒有取締紀錄,疑涉貪瀆。
吳明鴻與黃姓警員都否認接受業者饋贈、招待飲宴與收賄,業者說詞也避重就輕,但檢方掌握的證據,對他們相當不利。連夜訊問後,依貪污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吳明鴻、林運財與怪手司機李興鋒。黃姓警員諭知5萬元交保,彭姓、王姓業者各10萬元交保。法官昨天凌晨裁准羈押林、李,吳明鴻1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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