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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縣市合併未來發展 仍待凝聚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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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訊】 (大紀元記者楊小敏高雄報導)98年7月2日台灣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縣市改制案。藉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及達成台灣區域均衡發展。未來行政區劃方向朝以建構「北台灣」、「中台灣」、「南台灣」3大生活圈為目標;區域發展則朝「北北基宜」、「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屏」、「花東」、「澎金馬」等7大區域做均衡發展。

4日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與行政院研考會,在左營區蓮潭國際會館共同舉辦「行政區劃、區域發展與國土規劃」說明座談會。與會有內政部次長林中森、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委黃萬翔及研考會地方發展處副處長莊麗蘭,針對行政區劃後續相關問題加以說明。

關於議員席次問題是否調整,林中森說,因應人口土地增加及服務能量不同,地方制度法修改共識會酌予增加。

對於鄉(鎮、市、區)整併及區是否實施自治?他表示,依現有直轄市的區未自治,服務效率不錯,未來如不自治,會建立優秀鄉鎮長不受公務員任用資格限制,派任為改制後區長,以借重能力的過渡性機制;或比照小港鄉當初併入高雄市直轄市作法,原鄉代表改設為區執行委員會辦理。

林中森指出,行政區劃法依人口規模將鄉鎮轉移為區,但偏遠地區如離島及原住民區會因地制宜彈性處理;沒有任何城市會被邊陲化。

他強調,區劃分在合併升格完成選舉前,基本上由下而上尊重地方的調整,如茂林鄉改為茂林區,或由中央啟動調整,即使選舉成立新地方政府後,也可再調整區劃。

各界關切的地方公務人員權益保障問題,經過規劃與地方建立共識,縣市合併後,現有公務員額不減,常任文官百分百獲得保障,將不會影響任何權益。

林中森說,內政部將成立「改制籌畫小組」,地方則成立「改制作業小組」配合。後續如人民團體整合,有待凝聚共識,戶政業務則循序漸進改正。

黃萬翔談國土規劃,指北台城市區域發展定位是國家門戶,經貿核心;中台是優質文化生活中樞,新興科技走廊;南台是國際港都,文化與海洋雙核國際都會;未來「跨區域合作」將獲得中央優先補助與協助解決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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