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錄》(三)
下篇 論器
茶焙編竹為之裹以箬葉,蓋其上,以收火也。隔其中,以有容也。
納火其下去茶尺許,常溫溫然,所以養茶色香味也。
茶不入焙者,宜密封裹,以箬籠盛之,置高處,不近濕氣。
砧椎蓋以砧茶;砧以木為之;椎或金或鐵,取於便用。
茶鈐屈金鐵為之,用以炙茶。
茶碾以銀或鐵為之。黃金性柔,銅及喻石皆能生鉎,不入用。
茶羅以絕細為佳。羅底用蜀東川鵝溪畫絹之密者,投湯中揉洗以冪
之。
茶色白,宜黑盞,建安所造者紺黑,紋如兔毫,其坯微厚,之久熱
難冷,最為要用。出他處者,或薄或色紫,皆不及也。其青白盞,
斗試家自不用。
茶匙要重,擊拂有力。黃金為上,人間以銀鐵為之。竹者輕,建茶
不取。
瓶要小者易候湯,又點茶注湯有準。黃金為上,人間以銀鐵或瓷
石為之。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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