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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置入性行銷專題》報紙兩文一圖 定價9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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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曾韋禎/調查採訪)「╳╳有線新聞頻道固定單元報導一單元。╳╳有線新聞頻道六十至九十秒資訊議題短片,四則,一次首播、二次重播,早、午、晚間新聞各播出一次以上。」這是觀光局委託辦理中國觀光客來台專題報導宣傳計畫契約書。

招標契約明定 則數時段型態

教育部開放中國學歷採認與中生來台就學政策,媒體宣導計畫工作需求書如下:一、新聞頻道提供新聞報導,長度六十至九十秒之新聞,至少九則(含首播三次以上 )。二、電視節目:新聞/節目/戲劇置入(含新聞座談、主播台即時專訪、政論節目或收視率高之各類節目/單元、新聞快訊等 )錄製播出,至少二次。三、至少十五則以上之「新聞快訊」,「全國性綜合報紙(四家以上加晚報 )及區域性報紙,以撰寫新聞專題、廣編稿、廣告、政策論壇規劃等方式,半+(四分之一版 )或六百字以上版面;至少須露出十次以上(其中含A落版面至少須出現三次 )」,「廣播媒體:考量宣導對象之媒體使用習慣及特性,規劃不同類型地區之廣播廣告播放,以及新聞/節目置入」。

從這些招標契約文件即可證明,政府用錢染指新聞已成行政慣常,更導致各媒體在大環境不佳下,不惜犧牲新聞專業,惡性循環搶標。

電視一則10萬 需要隨時下單

政府買新聞,價錢怎麼算?一位政府內部專門操作新聞置入的人員透露,很多時候政府會用十萬元以下價格,直接指定媒體購買,連開標都不用,電視台一則新聞十萬元,報紙二文一圖的新聞價格九萬八千元,隨時需要就隨時買,例如,哪個首長民調突然很低,就買條新聞來吹捧一下,哪個單位出包被批,就趕緊買個新聞「導正」一下輿論。

一位電視台資深主管無奈表示,政府一個標案就是百萬、千萬元,這對電視台的年收入不無小補,大家都想搶這塊大餅,但標案內容或得標後的合約內容,就是規定要新聞置入,而且連時段、則數都規定得非常清楚,如果不照做,就會拿不到錢;以前都是廣告公司在投標,後來電視台覺得好賺,現在都紛紛以更優厚的新聞置入條件搶標。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羅世宏即指出,政府買新聞,已到積非成是的地步,政府儼然已成媒體置入性行銷的最大買主,但在世界先進民主國家,新聞和兒童節目均嚴禁進行任何置入性行銷,不僅商業性質不被允許,政府更加不會做這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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