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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3日電)審計部認為,國防部同袍儲蓄會違法,不適合繼續運作。國防部今天指出,儲蓄會的營運收支接受行政、立法與監察院監督,國防部將依法落實儲蓄會業務轉型,以符合民眾期待。
自由時報報導,審計部認為同袍儲蓄會不受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也不依洗錢防制法通報可疑交易,難以杜絕成為洗錢管道的疑慮,並不適合繼續運作,3年前通報國防部儲蓄會違法,但沒有回應。
國防部新聞稿指出,早年政府為照顧國軍官兵生活,鼓勵官兵儲蓄,國防部在民國48年成立國防部同袍儲蓄會,辦理軍人儲蓄業務。民國83年改以作業基金型態運作,採自負盈虧方式經營,每年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決算也經審計部審定,營運收支接受行政、立法、監察院監督。
國防部表示,因銀行法修正產生軍人儲蓄業務適法性的疑慮,國防部已協調委由其他金融機構辦理,以符合金融法規規範。
國防部指出,除內部稽核機制外,同袍儲蓄會也依洗錢防制法訂定注意事項,從95年11月28日至98年3月18日,儲蓄會每天彙整新台幣100萬元的存提款紀錄送交台灣銀行,並由台灣銀行代為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自今年3月19日起,提報紀錄的金額改為50萬元。
國防部表示,同袍儲蓄會可讓軍人存儲退役轉業所需資金,並對募兵制推動提供有利誘因,國防部將在適法前提下,落實同袍儲蓄會業務轉型,以符民眾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