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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學費 中縣府:9/4前導師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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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28日電)台中縣國中、小下週一就要開學,縣政府教育處這幾天接到部分家長電話詢問「家庭經濟困難,繳不出學費怎麼辦?」教育處今天表示,9月4日之前可由導師認定提出申請補助。

教育處指出,縣府設立的1999專線,這幾天接到部分家長來電表示自己是失業勞工,就要開學了,繳不出小孩學費怎麼辦?有的家長則是來電反映家庭經濟有困難,想知道有那些資源可協助解決繳不出學費的問題。

教育處表示,目前教育部有提供「補助繳交代收代辦費困難學生」,9月4日前,由導師家訪後認定需要協助的學生,像是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失業、放無薪假、莫拉克颱風受災戶)致陷入經濟困境,國中每名補助新台幣1600元,國小補助1500元。

至於代收代辦費用,每所學校略有不同,其項目有班級費、家長會費、學生團體保險費、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網路使用費、自行車停放費、午餐學校燃料費、教科書書籍費、蒸飯費、午餐基本費等,這些代收代辦費用都可申請補助。

如果是特殊境遇婦女家庭的子女就讀高中,則可申請教育補助費,也就是高中職學雜費標準的60%。原住民就讀公立高中可申請1萬1000元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國中、小原住民助學金分別是4000元、2000元。

此外,針對莫拉克颱風的受災戶的子女,如果到台中縣依親而轉到台中縣高中就讀,教育部提供學雜費及生活費之就學補助,學雜費補助額度最高3萬9000多元、住宿費最高6700元、伙食費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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