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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信公會:基金贖回課稅 投資人剝兩次皮

【大紀元8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26日電)針對外界認為最低稅負制在基金贖回時,應在證券交易稅或證券交易所得稅兩者之間擇一課徵,投信公會今天表示,這等於剝了投資人兩次皮。

投信投顧公會秘書長蕭碧燕表示,瞭解基金運作流程的人都知道,基金主要是募集小額投資人資金,委由專家操盤,投資上市櫃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

基金在進行股票投資時,每一筆買賣都會被課徵證券交易稅,而這些交易稅成本都將反應在基金淨值裡,由所有投資人共同承擔;也就是說所有的基金投資人在基金進行投資時,就已間接繳交了證券交易稅。

蕭碧燕表示,倘若投資人向基金公司申請贖回時,還必須課徵一次證券交易稅,等於是剝了基金投資人兩層皮。

投信公會表示,共同基金的發展目的之一是要加強國內機構法人在股市的投資比重,若投資基金實質上要繳交兩次證券交易稅,投資人必定棄基金抱股票。如此一來,台灣股市極有可能倒退,開資本市場發展倒車。

投信公會表示,為了刺激基金產業發展,韓國曾提出免稅誘因,提供投資人定期定額投資基金可有減免稅賦的誘因。

至於現行基金投資不需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蕭碧燕指出,這主要是因為國內現在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這是全面性的停徵,並非獨厚基金。若政府要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基金自然也無法排除於外。

投信公會認為在國內全面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的情況下,若僅針對基金討論是否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實不公允,恐將造成國內基金產業發展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