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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
【大紀元8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6日電)住宅水災淹水時,依規定只補助透天厝及公寓大樓1樓,屏東林邊鄉大樓2樓以上住戶今天到縣府抗爭,縣府答應先以社會救助法發給新台幣1萬元救助金。
依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總類及標準規定,住宅1樓淹水50公分以上,每戶發給救助金2萬元,2樓以上沒有補助,屏東林邊和佳冬鄉88水災淹水嚴重,縣政府先發給受災戶每戶淹水救助金2萬元,以及安家慰問金1萬元。
不過,公寓大樓只有1樓住戶有獲得淹水救助金2萬元,2樓以上住戶卻沒有淹水救助金,只有安家慰問金,今天,林邊「天下第一觀」大樓管理委員會到林邊鄉公所抗爭,要求比照2萬元的救助,縣府隨後請管理委員會到縣府協調。
管理委員會主委陳中政等人表示,雖然2樓以上沒有淹水,但車子在地下室泡水,到現在大樓水電未恢復,生活機能恢復比透天厝還慢。
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表示,由於林邊、佳冬受災嚴重,所以縣府援用社會救助法25、26條,給予集體住戶2樓以上酌予救助,但住戶必需申請。
住戶反映,去鄉公所申請,公所表示不能補助,大家都忙著災後復原,申請手續繁雜,誰有時間去申請,大家已不相信鄉公所了。
鍾佳濱於是決定,2樓以上住戶以社會救助金先補助1萬元。在住戶建議下,鍾佳濱並答應,由政府派人到公寓大樓進行住戶申請登記,簡化申請手續。
另外,目前的淹水救助金及安家慰問金只發佳冬及林邊重災區,鍾佳濱表示,其他淹水鄉鎮將陸續認定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