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智晟《「中國自由文化運動」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獎金發放情況的公告

【大紀元8月24日訊】2006年12月9日,「中國自由文化運動」在新西蘭奧克蘭公佈《”中國自由文化運動”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

獲獎情況為:
*一等獎*:”中國維權英雄” 高智晟 (獎金四萬新西蘭幣)
*二等獎*: 維權律師 陳光誠(獎金二萬新西蘭幣)
*三等獎*: 畫家、行為藝術家 嚴正學(獎金一萬五千新西蘭幣)
原《愛琴海》網站總編、詩人 力虹(獎金一萬五千新西蘭幣)

自頒獎之日起,為保證獎金透明度,特為上列獎金建立了一個專門的信託基金,交由新西蘭某律師事務所保管,同時設置了嚴格的獎金發放程序。獲獎者的獎金作為他們合法擁有的財產,暫時存放在該律師事務所保管的基金中。在兩種情況下,該基金會可以支出獎金:1.受益人本人或 其指定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該律師事務所辦理手續,領取獎金。2. 袁紅冰先生與獎金資助人同時簽字,指定該律師事務所將獎金轉入獲獎人提供的帳號。此基金自成立之日起五年內有效,如果五年內獲獎人仍未領取獎金,則剩餘獎金轉回獎金資助人手中。該基金會成立的法律文件,以及獎金轉入此基金賬戶的憑證,當時均經媒體向社會公佈。

在2007年2月,經胡佳先生的幫助,袁紅冰先生與獎金資助人簽字許可,陳光誠先生的獎金轉到了他的夫人手中。由於無法聯繫到其他三位獲獎者(高智晟、嚴正學、力虹),這三位獲獎者的獎金一直作為他們的個人合法財產,存放在新西蘭的信託基金賬戶裏。

2009年6月24日,現旅居美國的高智晟夫人耿和女士來信,告知我們:她已授權香港何俊仁律師成立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代她收取高智晟律師在海外所獲獎項的獎金。根據耿和女士的授權,我們於6月28日將《中國自由文化運動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獎金領取事宜的 相關法律文件交給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在經袁紅冰先生簽字,并辦理完所有法律程序之後,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在8月13日收到高智晟所獲獎金四萬新西蘭幣(依照新西蘭法律規定扣除稅金後,實際金額為39125新西蘭幣)。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於8月20日來信與我們確認已收到該筆獎金,并發來代領獎金的收據。至此,高智晟律師的《中國自由文化運動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獎金發放程序最終結束。我們向何俊仁律師及其同事表示真誠的謝意。

日前,草根、小喬等混跡於網絡的身份背景不明人員,就高智晟的《中國自由文化運動2006年特別人權英雄獎》獎金問題,在網路上散佈了極為陰險的流言蜚語,抹黑中國自由文化運動,甚至試圖在評獎委員會委員之中挑起是非,其用心不可謂不毒。現在,我們的全部精力都用於爭取中國自由的事業,對於草根、小喬等網痞散佈的流言蜚語,自不能一一駁斥。謠言止於智者;正義起於仁心。我們相信是非曲直自有歷史公斷。

中國自由文化運動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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