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可否單獨留家 各方意見不一
【大紀元8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高強編譯報導)在德州,法律對兒童到甚麼年齡可以駕車、甚麼年齡可以投票、喝酒、甚至逃學等都有明確規定,唯獨對甚麼年齡的兒童可以被單獨留在家中,卻沒有限制。
據《達拉斯晨報》8月18日報導,布蘭諾一名13歲女孩和她6歲的妹妹上星期獨自留在家中時遇到劫匪企圖入室搶劫,她採取機警行動阻止了劫案的發生,但事件引發了人們對兒童照顧問題的關注。
但無論是執法機關還是法庭都沒有對甚麼時候把孩子鎖在家中會構成疏忽照顧給出明確的界定。當局指具體情況複雜多樣,例如兒童的性格成熟程度、居住區的安全性等都不一樣,所以很難給出一個絕對的規定,但他們敦促儘快提供建議。不過孩子是否已適合單獨留在家中,最後還是由家長自行決定。
布蘭諾警方的偵探傑利‧明頓(Jerry Minton)表示﹕「任何牽涉到兒童的事情,都會有一個法律責任的問題,但這個事情不像謀殺案那樣,有個犯罪行為及死者,這事情有各種各樣的因素要考慮,所以要根據具體每一個案而定。」
警方通常會關注那些「嚴重疏忽」的行為,例如把孩子鎖在儲物室內,或把只有幾個月大的嬰兒單獨留在家中,這樣的案例將會被提交給州當局。然而 德州家庭及保護服務部缺乏對家長責任的明確指引,在無人照顧和遺棄之間的界定也很模糊。該機構的女發言人瑪麗莎‧岡薩雷斯(Marissa Gonzales)說﹕「當你把孩子置於他們不能保護自己或不能照顧自己的境地,或者你未能把孩子移離那些境地時,就構成疏忽了。」
該部門建議在決定把孩子獨自留下前應先衡量孩子的年齡和情緒成熟性,但卻沒有給出年齡的下限。該機構還建議評估一下家居環境的安全性,孩子對 緊急情況的應變能力和孩子智力是否有問題,還有讓孩子獨處的時間長短,是否有可求助的其他成年人,以及孩子是否知道父母在哪等,都是考慮的因素。這意味著 最終還是由家長的常識來決定。
但家住李察遜市的三個孩子的母親Destiny Herndon-DeLaRosa則持不同意見,她表示絕不會把孩子單獨留在家中。「讓一個13歲孩子照顧一個6歲孩子,作為一個母親我覺得太可怕了。」
兒童心理學家Kerby Alvy博士說﹕「總是有這樣一個問題﹕有些七、八歲的小孩就已經很靠得住也很有能力,但另外一些就不行,遇到緊急情況時啥也不知道。」
以下為對家長的一些建議﹕(1)評估﹕確定孩子是否足夠成熟以及家居環境的安全性和熟悉程度﹔(2)定規矩﹕制定明確的規矩和特別的流程,討論是否可讓朋友進屋,孩子是否允許到外面去,最遠可去到哪裏,制定孩子的活動流程貼到冰箱上﹔(3)檢查﹕把一些重要的電話號碼貼到活動流程旁邊。檢查安全規則,例如聽到門鈴響怎麼辦,或發生火警怎麼辦﹔(4)讓孩子安心﹕給孩子留下一些特別的訊息,讓孩子感覺和你仍有聯繫﹔(5)漸進式﹕開始時只讓孩子獨自留在家一個較短時間,以後再逐漸加長時間。 ◇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