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民水電費及瓦斯補貼
【大紀元8月21日訊】(據中廣新聞戴瑞芬報導)經濟部宣佈對災區重建實施水費跟電費,還有桶裝瓦斯的補貼。淹水受災戶兩個月內基本用水、用電度數以內全免;房屋全倒或半倒受災戶以平均用水、用電度數以內全免;另外桶裝瓦斯每月優待三百元,實施兩年。住在組合屋或收容中心內的災民,收容期間水電費則都全免。
針對災民水電費補貼,如果是淹水戶,只要檢附淹水達五十公分以上的政府證明,再十越七號以前的兩個月內,基本用水、用電度數以內全免,也就是每月用電110度以下,用水10度以下都不計費,超過就要全額計收。
但是重災區,房屋全倒或半倒,則延長在兩年內,受災戶在平均用水、用電度數以內全免,也就是每月用水20度以下,而夏月用電在330度以下,非夏月用電110度以下,都不計費,但超過就要全額計收。另外桶裝瓦斯每戶每月則有三百元優待。
至於無家可歸,住在組合屋或收容中心內的災民,收容期間水電費則都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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