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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災民 台政府釋出營舍校舍並建組合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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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19日電)風災過後,台灣政府積極推動安置災民,內政部已洽請國防部、教育部等單位釋出營舍、校舍與公有建築物安置災民。另外,也請地方政府調查受災戶意願,考量興建組合屋因應。

國有財產局官員說,將提供的閒置公有建築物安置災民,目前已經整理921新社區餘屋清冊、台南縣市國有房屋清冊、東勢高工校舍清冊、高雄縣市國有房屋清冊、南投國有房地清冊、屏東縣國有房屋清冊、台東縣房屋清冊、嘉義縣市國有房屋清冊、台中縣霧峰鄉土地清冊,提供相關單位使用。

他說,財政部長李述德指示,目前一切以災民優先,至於提供的閒置公有建築物未來如何處理,財政部將提出建議,簽報行政院,由行政院核定如何處理。

另外,因應以組合屋安置災民,內政部營建署已在13日函知縣市政府,如需興建組合屋,請先配合受災戶意願,儘速審慎評估並在20日前選定安全適宜土地,以利後續興建作業。

內政部表示,目前紅十字會已委託屏東縣政府向國防部租借潮州忠誠營區,紅十字會將在營區中建立40戶的組合屋。

營建署已向國防部提出轉借備用營區措施,讓災民先有安置地點;同時,營建署綜合計畫組今天會同建築工程組、城鄉發展分署進行會議,初步選定高雄縣、屏東縣與台東縣等9處安置災民用地,預定於20日開始現場探勘。

綜合計畫組表示,9處初選用地為:高雄縣甲仙鄉五里埔、杉林鄉杉林國中、旗山鎮圓潭,屏東縣長治鄉中央廣播電台用地、來義鄉來義國中、枋寮鄉太源農場、瑪家鄉瑪家農場,台東縣太麻里鄉泰和村、金峰鄉介達國小。

內政部也提供待售國宅供災民租購使用,租購國宅部份依縣市政府公告為基準,主要以房屋因風災遭土石流損害,以半損全損做為依據,目前國宅在嘉義縣有14多戶、台中縣市有20多戶、台南縣市有200多戶、桃園縣市有500到600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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