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9日訊】控告人:王付明,男,1952年5月28日出生,現住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東坪鎮大園村中灣組。
被控告人:益陽市政府三級聯合調查組、千山紅農場三分場總支、千山紅農場三分場五隊支部(團體違法)。
控告事由:
1、 追究四級政府的一切刑事責任。
2、 責令四級政府賠償控告人全家全部一切經濟損失二百萬元。
事實理由:
一、1996年千山紅農場三分場非法拘禁控告人三次,時間長達95小時。
二、1996年4月11日,三分場總支全力以赴,毀掉控告人的青苗14.2畝並沒收了土地。
三、1996年5月20日,三分場總支指使政法委書記譚國軍把控告人的殘疾兒子王建華趕出學校不准讀書,失去了時光,現在找不到工作。
四、1999年11月4日和29日,三分場總支全力以赴搶走控告人的全部家產和財產等等。
五、1996年12月25日至31日,益陽市三級聯合調查組,調查控告人虧欠隊上帳目6213.90元賬上。2006年3月13日,省政府責令千山紅鎮2位會計師查實,控告人的賬上還存938.80元,一直到現在沒有給控告人。
六、2007年7月3日,控告人感謝安化縣東坪鎮人民政府向上級人民政府申請困難救助金6萬元,納入農村低保對象。
以上事實,控告人所寫的都是實實在在的事實,控告人請求中央政府為控告人討回公道,還控告人的不白之冤情。為盼!謝謝!
控告人: 王明付
身份證號碼:43232619520528679X
聯繫電話:15573747977
2009年8月12日北京親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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