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淑媛、徐夏蓮/台中報導〕34歲的台中縣蔡姓女子上月上網咖打電動竟在女廁生下一名男嬰,她將男嬰丟在垃圾桶後落跑。
網咖人員打掃發現男嬰時,已沒有呼吸心跳,消防隊員獲報到場急救,奇蹟似恢復生命,不過醫院治療月餘,仍在16日因心臟衰竭死亡。蔡女強調是因男嬰生下時已經死亡才丟棄,檢方將進一步確認死因,釐清蔡婦是遺棄罪,還是會加重至遺棄致死。
蔡姓女子上月初到台中市北區大雅路一家網咖打電動,清晨7時許,突感腹部不適上廁所,竟然在女廁產下男嬰,還將男嬰丟進垃圾桶後落跑。直到近1小時後,網咖員工清掃廁所,發現地面沾血、牆壁有血手印,垃圾桶也全是沾滿血跡的衛生紙,垃圾桶竟被丟進一名男嬰。
急救恢復心跳月餘仍死
消防隊獲報到場,發現男嬰已經沒有呼吸、脈搏,仍不放棄趕緊急救,男嬰奇蹟似恢復心跳,醫院接手後也加緊治療。警方調閱網咖監視器畫面,發現是店內顧客蔡女,通知到案說明,將她依遺棄罪嫌函送法辦。
醫院穩定男嬰生命現象,但是以腦電圖檢查,卻無腦波,經月餘治療最後仍在前天因心臟衰竭不治,昨天檢警相驗男嬰遺體。蔡女供稱,自己在卡拉OK伴唱,有同居男友,卻和其他男人發生性關係懷孕,深怕男友發現,懷孕腹部隆起卻騙男友自己是變胖、水腫,直到產後都不敢告知男友真相。
產婦辯稱以為小孩已死
蔡女表示,生產當天她是去網咖上廁所,沒想到竟然生下孩子,強調孩子生下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才會嚇得把孩子丟在垃圾桶。她說,從懷孕開始就不敢面對懷孕事實,如果讓同居男友知道她竟和別的男人發生性關係,一定會分手,她很怕男友離開失去依靠。
若棄嬰致死母面臨重刑
檢警將進一步調閱男嬰病歷資料,釐清是遭遺棄死亡還是在醫院治療時遭到感染才死,再決定是否需要解剖驗屍確認死因,一旦發現男嬰是因為蔡婦丟棄致死,將面臨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法典/刑法第25章遺棄罪
第293條︰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4條︰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5條︰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自由時報記者蔡淑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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