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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毀災民 生活補助每戶每月上限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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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俊諺台北17日電)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今天表示,房屋毀損不堪居住的災民每月每戶最多可獲新台幣1萬5000元生活補助,另可申請最多1萬元租屋補助,欲購屋者也可享350萬元低利貸款。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傍晚舉行記者會,葉世文表示,根據「災民房屋毀損安置計畫」,房屋毀損不堪居住的災民,不論由政府安置或租屋、購屋者,皆可拿到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補助,每戶以5口為限,為期半年。

此外,三口之家還可申請6000元租金補助,四口和五口(含以上)家庭則可各獲8000元和1萬元的租屋補助,最長為期2年。

葉世文說,欲自行租屋的災民也可經地方政府核定造冊後,向民間的賑災基金會申請每人每月3000元的補助(每戶3人為限),為期半年,不過政府和民間的補助不得重複申請。

葉世文表示,打算購屋者也可享有350萬、利率0.533%的低利貸款,償還年限為20年,繳息不還本的寬限期最長5年;至於房屋仍可修繕的災民欲購屋,也可享有150萬、相同低利率的貸款,償還年限則為15年。

內政部表示,有疑問的民眾可打02-2192717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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