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瑞都案 前台肥董座謝生富18日入監
【大紀元8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前台肥董事長謝生富因新瑞都案被控背信等罪,最高法院判刑2年4個月確定。負責執行的台北地檢署日前已寄出傳票,要求謝生富在下週二(18日)上午到北檢報到,入監服刑。
檢方指出,為防止謝生富逃亡,已將他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謝生富當天若拒不到案,檢察官將派員直接拘提。
70歲的謝生富曾任檢察官、法官及立法院秘書長,目前為執業律師。他在新瑞都案期間被控收受賄賂新台幣7000萬元,並違反專業規範,讓台肥公司鉅額投資新瑞都近7億元,虧損慘重。
全案一審時,謝生富被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公職人員收受賄賂罪,判處14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所得賄賂金額7000萬元應繳回。
不過,由於貪污治罪條例與刑法第10條在民國95年修法後,對於公務員定義有所修正。全案二審時,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謝生富不具公務員身分,改依刑法背信、毀損債權罪分別判處謝生富2年及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2年4個月。最高法院7月間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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