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天人合一之路(6-4)
你要認識,總要有對象,這對象就是物質(物質的表象),這世界再沒有其他可供意識所認識的對象(這是以唯物主義來講,當然還有意識認識--反思等認識對象);而物質只有人的意識所反映它,物質才顯現出這個豐富多彩的表象世界。這兩者都是唯一的:世界是由物質構成的,而意識(理性)只有人所特有,我們再也找不到第三者加入這個辯證的行列。這兩者的唯一,就構成一個矛盾兩個方面,誰也離不開誰,誰也決定不了誰。只是在認識過程中互相轉換。
在「格物致知」的認識過程,是矛盾的互相轉換,互相對立,最後達致統一。但我們從康德的認識論來看,則意識是起主導作用的。康德的認識論分為三個階段:感性、知性和理性。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對康德的感性和理性理解並沒有什麼不同,而是他們將中間階段的「知性」省去了。康德的先驗觀念論,認為時空是感性直觀的形式,知性具有將感性得來的零碎、雜多與料進行連結、綜合、統一的功能。
沒有知性概念,不可能得出理性的理念。康德將純粹理性的理想說得更遠:他說,「經驗概念不過具體之悟性(知性)概念而已,但理念之離客觀的實在則較之範疇更遠,蓋以不能見有「理念在其中能具體的表現」之現象……,但我所名為理想者則似較之理念去客觀的實在更遠。「(《純粹理性批判》428-429 頁,仰哲出版社,民國76年9月版)就是說,知性概念與客觀實在有密切關係,理念則較遠之,理想更遠之。這就證明客觀實在不可能是理念、理想的決定因素,它不可能是主導、決定理念、理想的條件。上面我們已提到過,唯物辯證法在認識論中沒有「知性」,是為了給「唯物」贏得地位。
若在認識論中有「知性」的話,這就得出如下結論:物質決定——感性(物質的);感性決定——知性(意識的);知性決定——理性(意識的)。我們從上式子看到,理性是從知性上產生的。也就是說,是意識決定意識。理性是在前意識(知性)上所產生的。這就是意識再生意識。
馬列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因為「唯物」,已將自己置於一個兩難的悖論之中:一方面它需要與意識進行辯證,不得不承認有意識的存在,另一方面它要唯物,又不得不否定意識。後世的馬克思主義者也知道這個難題,乾脆用「意識也是物質的屬性」來搪塞。他們說,你們看,人類用來思維的大腦也是由物質構成的,若果人死了,他的思維就停止了,這說明意識就是物質的屬性。
但我們反問,既然意識是物質的屬性,就沒有辯證的理由,同屬一類的東西,就沒有必要作互相對立的辯證關係。你說「物質決定意識」,因為你把意識從屬於物質的地位,這是說得過去的;但你又說「意識反作用於物質」,這句話明擺著就沒有「意識是物質的屬性」的意思,而是兩個不同的隸屬關係,是兩個不同概念的辯證關係。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其精髓也在於「意識反作用於物質」。在這裡,他們明顯地把意識與物質割裂對立起來,意識在這裡又不是物質的屬性了。(待續)
(轉載自黃花崗雜誌社《通往天人合一之路》一書)(//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