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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不曲:如果醉酒駕車的是太子黨

【大紀元8月11日訊】成都車主孫偉銘因為無證駕駛造成車禍,致四死一傷而被判處死刑。這是個立即執行的死刑,而不是緩期兩年執行的死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的,是一審判決,如果二審維持原判,那麼這個孫偉銘就要成為全國第一個因為交通肇事而被執行死刑的公民。此判決一出,立即在全國掀起軒然大波。現在駕車的人越來越多,而酒後駕車的人也大有人在。那麼這個事對人的衝擊就太大了。酒後駕車,如果真的不幸撞死了人,自己是不是也要去面對死刑?面臨死與生,那真是太大的問題。網絡上對這個判決結果議論紛紛。說這個孫偉銘無證,剛學會開車一個月就酒後駕車而且致四死一傷,其對他人的生命太不尊重了,後果太嚴重了,要殺他似乎也有些道理。但也有聲音認為這樣判決太重,此前從來沒有這樣判過,對孫偉銘不公平。筆者想換個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如果這個孫偉銘不是一個叫孫林的普通職工的兒子,而是太子黨,那麼會怎麼樣呢?

首先,就不存在這個新聞。這類交通肇事案件多如牛毛,一般都不會成為新聞,因為全國首次判死刑了,所以才成為新聞。如果孫偉銘是太子黨,那麼誰會去報導敢去報導這種新聞?中宣部一個電話即可解決問題。此事會很平靜的過去的。

其次,沒有法官沒有法院膽敢這樣判。成都法官敢這樣判的一個前提其實是這個孫偉銘不是太子黨,只是個很普通的小草民。有了這個小草民的前提,那麼就給了法官異想天開的條件,就給了他們亂來亂判的條件,就給了他們把此事當作試驗品的條件。此案明顯是交通肇事罪,而絕非可以判死刑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本身就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種,但沒有死刑的規定。而此案以投毒、放火、決水、爆炸等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來定,明顯違反刑法的原意。醉酒駕車造成多人死傷,確實是非常惡劣的行為,現在刑法對交通肇事最多隻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上太輕,這是實事。但在刑法修改前,你只能按現有的刑法來判。如果孫偉銘是太子黨或太子孫或者是富翁的子孫,那麼成都法院會超越法律定罪嗎?這樣不是拿政治生命開玩笑?

其三,肇事者很快就會走出監獄。如果是太子黨交通肇事致四死或者致更多的人死,公安甚至不敢對其刑事拘留。一聽是太子黨,那麼從市委書記到公安局長再到交警隊長恐怕都會想著各種辦法討好這個太子黨,想著各種辦法不讓他關進大牢。理由可以很多,以誰是肇事者一時查不清、或者不負完全責任、或者叫一個人代替一下以應付受難者家庭或者拿出多多的錢堵住受難者家屬的嘴等等。古代刑不上大夫,現代刑不上太子黨。杭州的飆車案胡斌還不能算是太子黨,可是就在全中國的眾目睽睽之下逃脫了法律制裁。在全民的沸騰之下,最後還搞個假胡斌來替了局。在這個反動透頂的制度下,真是什麼人間奇蹟都可以創造出來。

第四,太子黨們更喜歡飆車。已經曝光出來的太子黨飆車撞死多人的例子可是太多了。他們有錢有女人有勢有各種享受,想玩什麼就玩什麼。於是飆車當然也是他們要玩的一個項目。他們就是出事了,也不算什麼,因為平民多多,就是撞死人也一般是撞死如譚卓一樣的平頭百姓,沒什麼了不起的。就如胡斌在撞死平民子弟譚卓後,一批還不能算是太子黨的官員子弟們嘻嘻哈哈,喜洋洋的好像撞死了豬,很好看,很刺激。

圍繞孫偉銘的死刑事件,其實並沒有值得討論的地方,真正值得討論的是中國何時能夠真正的實現民主政治,何時能夠一切依法辦事,能夠走向法治。但中共是不會改革了,太子黨們掠奪了太多的財富、太多的權勢,讓它們退出舞台,是不可能的。胡錦濤在政治上都快行將就木了,可是不僅沒能走出半步政改之路,反而在許多事情上更冥頑不化。而下一任,就是正宗的太子黨習近平,他能怎麼樣?他能不說中國輸出革命這樣的鬼話而把說話的能力提高上來嗎?他有能力嗎?

所有關心孫偉銘死刑的人,都應該把目光投向如何解體邪靈中共,讓中國真正實現民主法治!

200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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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