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判18個月軟禁後 翁山蘇姬已返家
【大紀元8月11日報導】(中央社仰光11日法新電)緬甸民主象徵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受到國際譴責的案件今天審判終結,軍政府監獄法庭判決這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18個月軟禁。一名官員說,翁山蘇姬在宣判後已返家。
位在仰光的音山(Insein)監獄法庭審理翁山蘇姬案,以一名美國人5月間游進她湖畔住家,違反軟禁規定為由,判處她3年監禁及苦役。
內政部長毛歐(Maung Oo)在法庭外表示,軍政府領導人特別簽署減輕刑罰,讓64歲身體虛弱的翁山蘇姬只需居家軟禁一年半。
軍政府這項裁定,意味著翁山蘇姬在鐵腕統治的軍政府承諾明年舉辦多黨選舉之時,仍在監禁狀態。翁山蘇姬領導的政黨在緬甸上次民主選舉中,獲得壓倒性勝利。
54歲的美國人耶托(John Yettaw)因游泳進入翁山蘇姬住家,判刑7年苦役,又因3項指控案件需入獄服刑。然而目前還不清楚,刑期是接連續加或是同時服刑。
官員和目擊者說,安全部隊封鎖監獄周圍區域,軍政府允許仰光所有外國使館的外交官和當地記者進入法庭聆聽宣判。
由於緬甸軍政府不承認「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arcy)在1990年壓倒性勝選,在過去20年間,翁山蘇姬有14年遭監禁。
批評者指控軍政府利用此案為藉口,將翁山蘇姬繼續關到2010年大選時,尤其是這些指控就在她先前軟禁刑期即將結束幾天前提出。
另外,耶托因違反安全法,判3年徒刑;因違反移民法,判3年徒刑,及違法游泳判一年徒刑。(譯者:中央社羅苑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