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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內政部:政府補助 低收入戶主要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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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5日電)內政部公布「97年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顯示,低收入戶每月平均收入約新台幣2萬3000元,收入來源以政府補助為主,31.4%有負債,被認定為低收入戶的平均年數為4.33年。

為瞭解低收入戶家庭狀況,作為政策制訂參考,內政部去年7、8月以去年6月底全國低收入戶為調查母體,進行「97年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調查結果近日出爐。

截至去年6月30日止,台閩地區低收入戶總計8萬7665戶,較93年調查時增加9237戶。

調查指出,低收入戶家庭平均每戶每月實際消費支出約新台幣2萬4000元,平均每戶每月收入約2萬3000元;收入來源以來自政府補助占67.4%最多,來自工作收入占22.8%。家庭實際收入大於實際支出者僅12.9%,亦即僅有1/8家庭有節餘。

低收入戶家庭31.4%有負債,平均負債金額90萬7000元,主要債務型態為金融機構借款者占63.2%。低收入戶家人患有慢性或重大傷病患者達65.2%,患病類別以精神疾病占21.2%及多重傷病占19.7%較多。

調查顯示,低收入戶家計負責人有工作者占44.2%,無工作者占55.7%;無工作能力主要原因為高齡或身心障礙。低收入戶致貧原因以「戶內均為無工作能力人口」最主,認為要脫離低收入困境的方法以「政府提高補助款」最高。 

被認定為低收入戶的平均年數為4.33年,有35.5%認為政府對「最低生活費標準訂定」太嚴苛,認為合理的有32.6%。

內政部表示,「97年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抽樣方法為「分層二段系統抽樣法」,並採實地訪問調查,完成有效樣本6797戶,調查信賴水準為95%以上,抽樣誤差不超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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