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芷菱:勞動派遣面面觀

趙芷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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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1日訊】「勞動派遣」也有稱「人力派遣」,在台灣其實早已行之多年,勞動派遣有許多不同的名稱,在歐洲國家大多以「臨時勞動」(Temporary Work)使用的次數較多,在美國則以『租賃勞動』(Leased Work)較常被使用,還有稱「代理勞動」(Agency Work),在日本以『派遣勞動』較多,台灣則多沿用日本的稱呼。

勞動派遣係由三方所構成,派遣勞工的機構(簡稱派遣機構),被派遣勞工(簡稱受派勞工)雙方簽訂勞動契約,在受派勞工的合意下,分派到需要勞動的機構(簡稱要派機構),依要派機構的規範,完成指派的工作內容。不同的是,由要派機構支付報酬給派遣機構,再由派遣機構支付薪資給受派勞工,但勞工提供勞務的對象卻是間接僱主(要派機構)。當工作完成後,返回派遣機構,接受另一次的派遣工作。

派遣機構

某大派遣公司的負責人余先生,為新竹科學園區內十大派遣公司之一,他表示:「勞動派遣最主要的目的是人力的彈性運用,受金融風暴影響,每家公司接的訂單都是短期性的急單,若要增員的話,恐有請神容易送神難之慮,此時派遣員工便成為公司用人的不二之選;受派勞工需配合公司的加班及工作調度,這是正式員工所欠缺的彈性運用。

平常對受派勞工的出勤率、生產數量、品質等,都會予以考核,因此在管理上也沒啥問題,現在找工作不經過派遣公司很難,以新竹科學園區來講,當有職缺時,會從派遣員工中來挑選,儼然形成一股趨勢。

選擇到大的派遣公司上班,往往還比當正式員工為好,因為機會較多不會失業,還可以多學到技術;派遣公司沒有提撥福利金,但將年終獎金平均攤在月薪裡,所以有些派遣員工的薪資會比正式員工高,原因在此。

據知目前國公營採用派遣比率比民營還高,高科技由於訂單起伏大,比例也高,一般訂在30%,有些都超過了。」

受派勞工

現任職於台灣某大玻璃製造公司的黃先生,之所以從事派遣員工的原因是:「現齡已50多歲,因找不到正職的工作,現在接受第一個派遣工作,擔任包裝員已有半年,要求手腳快能跟上速度,工作與正職人員差不多少,目前待遇2萬出頭,有做才有錢,月排休2天,無年假、特休,及三節獎金。相較年輕時從事電子業勞工,較有技術性,收入也較高,福利比較完善。而現在去應徵通常會轉介給派遣公司。」

另某大機電公司擔任組裝員的謝小姐,現年40幾歲,她表示:「現在想成為正式員工要先從派遣公司進去,表現好的才有機會晉升,在派遣公司已換了2個工作,目前的已做1年多,三節送禮品,薪水也是月領2次,有辦勞工教育,安排1日遊等,年終獎金攤在每月薪水裡,在我們的立場其實是較有利的,可以選擇做日班,對家庭主婦來講還算不錯,薪水2萬多元,以前也做過正式員工,感覺差不多少,其實要視派遣公司的做法。至於對年紀較大的人,派遣公司也可以接受;現在的趨勢就是這樣,還有一些好處,大環境不好了,我們還是有工作,這家不能勝任換別家。」

正視勞動派遣的發展

近年來,勞動派遣已成為台灣勞動力市場的重要趨勢,「勞動派遣法」草案由於爭議遲未能通過,「全國產業總工會」傾向於擴大現行勞基法來適用,常見的勞資爭議有工安、職災、退休金提撥以及是否有被剝削的情況等問題,當事故發生時,往往互相推責,促請政府及勞工團體儘速推動立法或修法,以期保障弱勢勞工的權益。@


勞動派遣係由要派企業、派遣公司、派遣員工三方所構成。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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