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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9日電)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引發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質疑限制學術自由,中研院指出,中立法規範對象包括中研院研究人員,影響相當大,研議小組今天舉行第二次會議,待有結論後再提報告。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行政中立法,規範對象包括公立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不過,中央研究院38名研究員日前在內部刊物連署,認為中立法限制學術自由,呼籲修法。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午在立院舉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聽會,中研院副院長劉兆漢表示,中立法適用對象包括中研院研究人員,對中研院影響相當大,中研院上週成立研議小組,邀集院裡專家研議此事,今天舉行第二次會議,相關意見及建議須待小組有結論後再向相關單位報告。
與會的銓敘部次長吳聰成表示,考試院自民國92年以來屢次送到立法院審查的法案版本,一直都是將公立學術研究機構兼任行政職務的研究人員以及兼任公立學校行政職務的教師納入中立法準用對象,因為這兩者相同,都有可能不當動用行政資源從事政治活動。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楊戊龍指出中立法的一些問題,包括中立法適用對象範圍不明確,執政者隨時可以加以限縮;公務人員可以請假參選公職,讓公務員參與政爭失敗後仍可繼續任職;中立法未訂罰則,公立研究機構人員即使違反規定,也難以課責。
至於中研院長翁啟惠先前認為若總統馬英九對中立法有不同看法,應退回中立法。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陳志華說,總統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後,有義務公布。
此外,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認為,此法引起社會批評立法粗糙,行政部門應自我檢討,畢竟這是立法院無異議通過,若立法通過後,各界還是有意見,行政單位要有一定的想法、作為,否則立法院承受不明的批評,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