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趙靜瑜、曾韋禎、洪素卿/台北報導〕「身為女性的黃碧端主委,您上任時有繳交驗孕報告嗎?」昨天多位勞工團體代表到文建會前抗議國美館派遣勞工的不合理,自認遭不合理待遇的國美館女性派遣員工也從台中北上抗議。文建會表示,若若確認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將立即與該人力派遣公司解約。
國美館派遣工代表蔡善雯表示,國美館前後透過兩家人力派遣公司聘她為展場服務人員,還要她提供英語導覽的服務,派遣公司甚至要求面試女性提出驗孕報告,資料正本交由國美館保存。
蔡善雯不平地指出,她是被解僱後,才知道自己是以「保全人員」名義被聘用。另一位派遣工戴小姐說,她在國美館服務近三年,簽過三個月、半年、一年不等的約,月休只有四天,加班沒加班費可領。
勞委會表示,保全、研究室人員等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勞工,依據勞基法八十四之一條,允許勞資雙方約定工時,可不受勞基法工時等規定限制。但該法僅適用於已經公告適用的業別,個別公司與勞工約定的勞動契約,仍須以書面送交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核可。
自主工聯執行長朱維立說,國美館有一百二十四個預算員額,其中有四十餘名派遣工,國美館撥給每人月薪三萬二千元,派遣公司支付薪資卻不到二萬二千元,這是政府公然帶頭違反勞基法,剝削勞工。
文建會表示,繳交驗孕報告是在確認進用之後,討論合約時的要求,不過所有錄取的員工都反彈,因此沒有列入正式合約。
勞委會官員認為,雖然還得等事實認定,但不管是將驗孕報告作為徵人條件,或是聘僱後,要求勞工繳交驗孕報告都不合理。據了解,台中市政府將於8月3日召開性別工作平等評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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