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合併但行政區域未調整前不強制換證
【大紀元7月28日訊】(據中廣新聞張文祿報導)因應臺中縣市合併後,戶政役政資訊調整需求,臺中縣政府主動要求內政部召開協調會,未避免過度擾民以及公帑多次支出,臺中縣、市政府在戶政相關作業上達成共識,並經內政部同意,合併後但行政區域劃分未確定前,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均不強制換發。
臺中縣、市將在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號合併為直轄市,合併升格後,兩縣市戶政、役政資訊系統勢必整併,台中縣民政處說,如果在明年年底合併後,換發新的身分證以及戶口名簿等,以臺中縣潭子鄉家興村居民來說,身分證的新地址也只是改為臺中市潭子區家興里,但等到行政區域重新劃分後,潭子區可能跟其他區合併,地址又會有所變動,再次要求換證,不但擾民,也增加公帑支出。因此,改制後但行政區域未調整前,身分證、戶口名簿等證件,不強制換證。
至於改制升格為直轄市後,直轄市臺中市民的身分證統一編號英文字母維持不變,但新生兒身分證英文字母先配賦原台中市的B,等B的所有號碼用完後,再配賦L。
至於貫穿臺中縣、市的道路,路名要如何調整?民政處說,臺中縣、市政府在明年合併前會先行規劃,但也必須等到行政區域調整確定後,再做統一命名及門牌整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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