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非法移民病患 美法庭判決有利醫院
【大紀元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尹齊編譯)2003年,美國佛羅里達州斯圖亞特(STUART)市的一家醫院根據該郡法院的命令,租賃了一架私人飛機,將一位嚴重腦損傷的非法移民病患偷偷送回拉丁美洲的危地馬拉。此舉遭到病人家屬和監護人的反對,並在上訴中贏得訴訟,上訴法庭判定州屬檢驗法庭沒有權力遣返非法移民,但為時已晚。為此,病人家屬起訴醫院,並要求醫院賠償100萬美元,使得病人可以在家鄉獲得終身醫治。但是7月27日星期一法庭陪審團裁定,醫院的行動根據法庭命令,並無違法, 因而無需賠償。
據美聯社27日報導,全美的醫療保健業和移民領域的專家密切注視著這一宗案件的進展。因為它凸顯醫院與病人陷入的困境。尤其對那些需要長期治療的非法移民,他們付不起醫療費,而又不符合申請州與聯邦提供的各項醫療幫助計劃。
卡羅爾‧哈珀(Carol Harper)是執行法庭書記,她表示說,六名陪審員以4比2裁定醫院方面並無違法。上星期四,同樣的六名陪審員以3比3陷於僵局,被迫在長考一個週末後,本週一再次投票,做出了對醫院有利的判決。
非法移民路易斯‧希門尼斯(Luis Jimenez)訴訟案件是由他的37歲的表兄兼合法監護人提交的,他們尋求一百萬美元的賠償,用於希門尼斯在危地馬拉的終生治療費用。
像其他成千上萬的非法勞工一樣,希門尼斯來到美國打零工,將賺來的錢寄往危地馬拉家中。2000年的一天,一位酒後駕車的肇事者撞傷了他。不幸的,希門尼斯成為偏癱,僅有如四年級孩童的認知能力。隨後,希門尼斯在斯圖亞特市的馬丁紀念醫療中心(Martin Memorial Medical Center)接受了為期3年的住院治療,醫院為此花費了150萬美元,但是包括政府在內沒有人支付這筆費用,只能由醫院承擔損失。
美國法律規定,接受醫療保險補助的(Medicare reimbursements)醫院必須對所有的病人提供緊急搶救,一旦病人病情穩定後,要提供一個切實可行的出院計劃作為繼續治療方案。 但是,由於希門尼斯是非法移民,沒有醫療保險,所以沒有醫 院願意提供進一步的長期治療。為此馬丁醫院要求郡法庭允許將希門尼斯送回其母國危地馬拉治療,並得到一封來自危地馬拉健康部長含糊其辭的信件,信中稱可能給希門尼斯提供照料。為此,郡法院方面裁定,馬丁醫院可以將希門尼斯送回危地馬拉。
加斯帕(Montejo Gaspar)是希門尼斯的表兄,在希門尼斯腦損傷後,成為他的監護人。開始時,他也支持將希門尼斯送回危地馬拉;但是後來,他意識到危地馬拉的醫療條件有限,為此提出上訴,要求禁止馬丁醫院將希門尼斯送回國。但是,馬丁醫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與2003年7月10日,也就是加斯帕提交緊急上訴的第二天,花3萬美元租了一架專機,將希門尼斯送回了他的母國。
加斯帕最終贏得了這個上訴,上述法庭裁定州法院並沒有權利判決驅逐非法移民,但是為時已晚,希門尼斯已經在危地馬拉醫院出院後與他73歲老母生活在一起。
卡拉(Carla Luggiero)是美國醫院協會的高級副主任。他說:「希門尼斯的情況是很少見的。大多數情況是:醫院可以為病人找到可能接受的治療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