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6次酒後駕車被判刑紀錄,罰金與賠償累計上百萬元的鷹架工頭楊國瑋,前晚再度酒駕,撞傷自小客車駕駛逃逸,卻剛好被巡邏員警目睹追捕歸案。
已經被法辦6次,為何沒有記取教訓?楊嫌竟說,「我也不想酒駕,為了生計,不得不跑攤應酬。」
對於酒駕一犯再犯、有危害人群之虞的人,有法界人士建議除了加重刑罰外,施予保安處分,強制戒酒才能收遏止之效。
楊國瑋(46歲 )說,這10年間他因酒駕被依公共危險罪法辦6次,但從來沒有撞傷人,只有撞壞他人汽車機,不過,判刑卻愈來愈重,他每次都籌錢繳罰金,沒有坐過牢。
他表示,第1次酒駕被判刑2個月,第2、3次各判3個月,第4次判刑4個月,第5、6次各判6個月,總計判刑24個月,以每天易科罰金1000元計算,共繳了72萬元,再加上賠修車費用,總共花了上百萬元。
中縣警方調查,前天晚間楊國瑋於豐原市開貨車撞到陳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休旅車又撞及路邊3輛機車,陳某腰部受傷,楊嫌卻逕自離去,交通隊警員王偉忠巡邏目睹,驅車緊追約1公里逮捕楊嫌,酒測值達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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