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中共在新疆事件中的八個錯誤
【大紀元7月19日訊】對於新疆烏魯木齊流血事件,中共發佈的最新數字是,184人死亡,一千多人受傷。但海外維吾爾團體說,這個數字不真實,可能有六到八百維族人喪生。國際媒體也多對中國當局的數字質疑。但即使是184人死亡,也是重大流血事件。南韓當年震驚世界的光州大屠殺,最後查明直接遇難者166人。這次新疆流血事件,死亡人數超過光州。
現在事件已過去近兩週,從各方面的報導和信息來看,造成這麼大的流血事件,這麼多生命損失,胡錦濤政權應負主要責任,中共當局在這個事件中,至少有八個錯誤或罪行——
第一個錯誤:新疆事件的導火索,是在此之前廣東韶關的殺害維吾爾族人事件。因當時網上有傳言,說是當地玩具廠的維族青年強姦了漢族少女,當地的漢人就自發行動起來,去毆打工廠裡的維族人,說他們要伸張正義。該廠有近兩萬員工,絕大多數是漢人,維族只有八百人,又多是女工。維族人當然寡不敵眾,按中共官方說法,有兩名維族人被打死,120人受傷(維族人占三分之二)。
人們要質問的是,面對在韶關流傳的新疆人強姦了漢人女工的消息,為什麼中共韶關當局沒有在第一時間調查處理?如果真有「強姦犯」,不管哪個種族,都應繩之以法;如果沒有這種事,尤其是事關「種族」這種極為敏感的問題,應該立即澄清,公告四方。雖然該廠是港商投資,但這個近兩萬人的大廠,一定可能有「工會、黨組織」等,他們都幹什麼去了?為什麼對這樣影響整體維族人聲譽、可能導致族群對立、衝突的事情,一點都不敏感,更沒有採取任何預防措施?
現韶關警方已抓獲這個造謠者(被該廠解僱而懷恨,在網絡造謠製造事端)。僅聽到一個網絡消息,當地的漢人就蠢血沸騰、一湧而起攻擊當地所有的維族人,這些漢人不僅毫無法治觀念,更有美國三K黨那種聽到黑人強姦了白人女性就動私刑的殘忍和霸道。或者像當年所謂北大女生沈崇被美國人強姦而爆發大規模反美運動一樣,都是把個別案例上升到種族、國家對立的蠢行。哪個族群中都有強姦犯,都有性犯罪。那種「我族女性不能讓外族男人欺辱」,但本族男人怎麼糟蹋都行的思維,表現的是最劣等的種族主義、最原始部落的思維。
漢人這次對維族人的行為,還和中國人近年的民族主義情緒高漲有關。通過辦奧運會,中共當局的宣傳煽動等等,很多漢人的大中國情緒像吃了春藥般更加旺盛,韶關那些漢人就表現出一種「我們要主宰」「我們是主人」,「要教訓那些新疆人」的種族霸權。新疆人強姦了漢人女子,漢人強姦了其他民族的女性,偌大的中國,各族人之間的犯罪,一定都有,但以前怎麼漢人就不「同仇敵愾」地去結伙毆打另一個族群的人?而且是不問青紅皂白,見到維族人就打,就殺?這種變化,跟近年中國人的民族主義情緒高漲而產生的族群優越意識有關。但不管何種「意識」,韶關當局顯然對此事掉以輕心,由此造成這麼大的生命損失(至今還有66名受傷者住院治療),這是中共的第一錯。
第二個錯誤更嚴重:漢人群體毆打維族人的流血事件,持續長達五個小時,為什麼中共當局不及時制止?韶關市才三百萬人口,不是像北京、上海那樣龐大而複雜的城市,為什麼當地公安不能迅速出面制止這種大規模的暴行?在今天這個有「手機」的時代,尤其是在廣東這樣開放之地,幾乎人手一機,當地公安怎麼可能得不到消息?那為什麼這樣的族群衝突流血事件持續這麼多小時?如果這是中共韶關當局的官僚主義而導致的草菅人命,那是嚴重的瀆職罪!如果就是要坐視不救,抱著大漢人主義心態,默認或縱容當地漢人「教訓一下」維族人,那就是種族歧視,甚至是和希特勒納粹一樣的思路:利用普通漢人的手,去進行種族鎮壓。
第三個錯誤:韶關流血事件發生後,中共當局沒有公開的,更別說大張旗鼓地處理那些肇事的漢人。對這樣一個種族攻擊事件(絕非單純的群毆),中共當局根本沒有當作一件大事來處理。對它可能對新疆維族人的影響、將來的後遺症等等,好像根本不清楚,或者麻木不仁。韶關當地,包括中共上級部門,不僅官僚主義、草菅人命,更可能是:那些漢人為主的中共官員,也有一種對維族人的種族歧視心理,根本不把維族人死亡,維族人作為一個族群被攻擊、毆打,當作一件大事。
第四個錯誤,主要體現在中共新疆自治區黨委,尤其是黨委書記王樂泉身上。維族人在韶關被毆打的一些畫面上到了Youtube。任何維族人看到這些畫面,其族群情感都會受到刺激。有讀者看到這些畫面後寫到:地都被維吾爾人的血染紅了,無數的漢人還追著打,甚至打維吾爾女人,打躺在地上一動不動的人,追打,狂叫……興奮的看客竟然在喊:「怎麼還不死……」
韶關流血事件可能是中共建政後,在新疆之外的漢人居住地發生的最大排維事件。可是作為中共新疆最高官員,王樂泉好像沒有一點感覺和概念,根本沒有意識到這是一個嚴重刺激整體維族人敏感神經的惡性事件,中共高層必須嚴肅處理,才有可能降低新疆維族人的群體憤怒情緒。但人們現在看得很清楚,王樂泉和中共新疆黨委,事先根本沒有做這方面的「疏通、預防」工作。王樂泉們為什麼失職?可能根本原因還不是官僚主義等,而是和韶關的中共官員一樣,也是有對維族人的居高臨下的種族歧視。根本不把漢人欺辱維族人的事情看得很嚴重,因為幾十年來漢人都是歧視、欺負少數民族過來的。
第五個錯誤:在韶關流血事件後的十天之內,憤怒的情緒在新疆的維族人中燃燒,各種相關的電子信件、網絡消息都在流傳。七月五日聚會烏魯木齊遊行抗議的消息,也早就在博客上流傳。但王樂泉和他的中共官僚們,完全在狀況外。一個在新疆擔任了這麼長時間黨委書記的人(已連任三屆,當了14年),居然對種族衝突事件如此麻木,對自己掌管的地方將發生這麼大的事件,事先竟毫無感覺,這簡直像豬一樣愚蠢的黨官。重大事件中王樂泉的表現,清楚給人們展示了中共官員的水準低劣到何等地步。
第六個錯誤:當一萬名維族人聚集烏魯木齊人民廣場,遊行抗議韶關維族人被殺時,王樂泉們的第一反應,不是安撫、勸解、疏通,不是去理解維吾爾族人的族群悲憤,儘量採取溫和手段,柔性處理,降低維族民眾的火氣和憤怒,反而是馬上採取高壓政策,調兵遣將,進行鎮壓。隨後發生的維族人攻擊毆打漢人事件,如果屬實,當然同樣是愚蠢、野蠻的暴行,必須譴責。但觸媒,還在中共。新疆維族人對漢人群毆韶關的維族人而憤怒,通過遊行示威來表達不滿,卻遭當局蠻橫鎮壓。結果就是更刺激了他們憤怒情緒,以致一些人喪失理性。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王樂泉等中共當局的愚蠢、野蠻政策所逼迫出來的惡果。
而且,對維族人一旦起來行動,形成清晰的族群衝突和對立後,會對當地漢人造成什麼樣的生命威脅和財產損失等,王樂泉們也根本沒有預料到,更沒有採取任何防範措施。王樂泉們,不僅沒有保護當地漢人的生命安全,更對那麼多維族人的死亡負有責任。發生在烏魯木齊的流血事件,不論維族或漢族人的死亡,主要的責任都在王樂泉,都在中共當局!
第七個錯誤:烏魯木齊流血事件發生後,中共的第一個動作,就是封鎖新聞。從美國等地打往烏魯木齊的電話,幾天都打不進去。烏魯木齊當地人說,他們用手機發簡訊被封住,相關的網絡也被關閉,「維吾爾在線」的創辦人被逮捕。中共當局這種封鎖新聞的做法,和二十年前的天安門事件、去年的拉薩事件一樣,只能證明他們心虛,企圖掩蓋真相。因為如果真的像中共當局所說的,這是一起維吾爾人群體毆打漢人的「打砸搶燒事件」,那為什麼不敢讓西方媒體,自由地到新疆採訪?由這些在國際上更有信譽的媒體公佈出來的「真相」,如果真跟中共說的一樣,不是更有利於北京的說辭嗎?但他們為什麼不敢?唯一的解釋,就是這次中共當局和天安門事件、拉薩事件時一樣,仍然在製造謊言。
第八個錯誤:在大規模流血事件剛發生,連死亡人數還沒有統計出來的第一時間,中共新疆黨委書記王樂泉,就把流血事件的責任,推到外部身上,說什麼是在美國的維族人領袖熱比亞煽動、策劃的。這和伊朗把國內反對派的抗議遊行說成是西方煽動一模一樣。獨裁者的做法永遠是驚人的相似。
任何瞭解一點熱比亞在美國的身份、處境的人都會知道,如果她有那樣的能量,新疆早就不會在中共手裡了。這明顯是王樂泉們推卸責任。因為不把它推到外部,那就只能是內部原因,就會自然追究到王樂泉等中共官員麻木不仁、官僚主義、失職瀆職等等責任上。但王樂泉們做得太拙劣,任何對新疆的情況有點瞭解的西方專家,都知道那裏的維族人對中共的殖民統治,尤其是大漢人主義的種族歧視早已不堪忍受。烏魯木齊流血事件,只是一個序幕而已。
序幕之後會怎麼樣?對維族人和漢人來說,後果至少有兩個:
對於維族人來說,雖然他們的示威抗議在中共大軍壓境、殘酷鎮壓下(一千多維族人被逮捕)好像被平息下去;但這表面的平靜背後,一種更深廣、更強烈、更激憤的悲情,正在維族人中蔓延、燃燒;新疆人的族群意識、獨立意識,都將比以往更加強烈,正如一位維族學者所說,這個事件將「改變我們的思維」。不僅在維族百姓中,在維族精英(包括幹部)中也將產生深遠影響。當年我在土耳其採訪原烏魯木齊文聯主席、兒童文學作家、疆獨組織秘書長阿不克力木時,他就悲憤地預言:「中共當局指控我們是分離份子,是恐怖份子,但是他們殺我們的人民,拷打我們的孩子,他們是國家恐怖主義。」「我們已經忍無可忍,只有反抗。早晚在維吾爾人和中國人之間會有一場大流血。」這樣一種情緒,不會因烏魯木齊事件被鎮壓而停止,反而反彈更大,以後的爆發可能更激憤、更猛烈。
對於漢族人來說,他們在新疆,將更缺乏安全感。尤其是他們如果工作生活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國家,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脅。在中國,漢人是絕對多數,但在世界其他地方,你都是少數。在阿爾及利亞,就有五萬中國民工。蓋達組織已誓言,要打擊報復中國人。在土耳其,也有很多中國人,更可能防不勝防。雖然那種濫殺無辜,和恐怖份子的邏輯一樣,是絕對不可容忍和接受的,但這次新疆事件就可能導致這種現實:漢人在世界各地的安全,都被中共當局的胡作為非葬送了。美國《紐約時報》在報導烏魯木齊流血事件時用的標題是:「兩敗俱傷的新疆種族衝突」。維族,漢族,都成了中共這個「殺人族」的陪葬品。這是中國所有族裔的悲哀!
2009年7月16日於美國
——原載《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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