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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耐斯鉅款不涉背信 趙玉柱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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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前總統陳水扁親家趙玉柱,曾遊說、協助耐斯集團爭奪國票金控經營權,隨後收受耐斯集團負責人陳鏡堯新台幣4080萬元。檢方今天指出,趙玉柱的行為並不構成背信,予不起訴處分。

趙玉柱在台開案中,因涉犯內線交易、公益侵占等罪,遭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有罪,目前全案仍在審理中。同案被告陳鏡堯、洪敏森,為酬謝趙玉柱在耐斯爭取國票金經營權時,遊說國票金官股支持耐斯人士,而交付趙玉柱共4080萬元。

高院認為,陳鏡堯、洪敏森因擅自動支公司資金,涉及背信罪,民國96年4月間分別判決陳、洪有期徒刑1年10月及1年6月,各緩刑5年、4年確定。高院並認定兩人給付趙玉柱4080萬元的行為是「借貸」。

檢方指出,法院判決後,外界一再質疑,為何在本案中「送錢的人有事,收錢的人反而沒事?」由於當時趙玉柱的部分,並未訴究,台北地檢署主動分案調查趙玉柱是否有共同背信問題。

檢方調查後認為,趙玉柱只是開口借款,對於陳鏡堯、洪敏森等人如何調集資金,趙玉柱並未參與,故不能認定趙玉柱為背信罪的共同正犯,因此依罪嫌不足,將趙玉柱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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