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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16日電)行政院金管會今天表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辦理仕欽公司應收帳款承購業務,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規定,決議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
金管會指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辦理仕欽公司應收帳款承購業務,有未依內規建立買方照會對象及聯絡電話、未審慎評估仕欽財務狀況轉差事實、未詳實檢核相關單據文件等內控缺失,遭受約新台幣23億元損失。
金管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決議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處中信銀罰鍰300萬元,並要求其稽核單位複查相關缺失是否落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