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嘉義縣環保局長李健育16日表示,由於一般民眾及業者對環保法規較不了解,曾發生民眾陳情說經仲介買下一間歇業的工廠準備轉作其他用途時,卻因為沒有合格的土壤檢測報告遲遲不能辦理土地過戶、或業者未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導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等問題,讓承買者無形中吃虧,發生糾紛。
義縣環境保護局表示,一般民眾及業者對環保法規較不了解,經常發生購買歇業工廠和土地的糾紛,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為協助業者及民眾解決相關問題,建立污染防治觀念,決定舉辦法規宣導說明會。環保局將針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與該法實務運用等主題進行說明,期使業主對於法令及相關權益能有更深入的瞭解。
局長李健育指出,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八條及第九條之規定,指定公告之事業(含加油站)於設立、停業或歇業前,應先檢具用地之土壤污染檢測資料,向所在地環保局報請備查後,始得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辦有關事宜;此外,指定公告事業使用土地移轉時,讓與人也是要提供土壤污染檢測資料,以確保自身權益,也就是說包括加油站業、廢棄物處理業等十七種公告事業的土地買賣移轉之前,需要先進行廠區土壤污染檢測確認是否符合土壤污染管制標準,以避免買受人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需負擔污染土壤地下水的相關法律責任。
嘉義縣環保局將於七月二四日舉辦法規宣導說明會,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委員會洪淑幸科長擔任講師,透過法規說明會之辦理,減少列管業者及一般民眾對於公告事業土地買賣、移轉需檢具土壤檢測報告等問題,並增進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認識與瞭解,以確保嘉義縣之土壤、地下水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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