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遭停職1年 金鼎證:將提行政救濟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台北16日電)金鼎證董事長張元銘因結構債處理等案遭金管會下令停職1年,金鼎證對此表示,全案交易過程並未損及股東權益,此處分恐有誤會,金鼎證將在文到後提出行政救濟。
金鼎證指出,民國94年,旗下金鼎投信為配合政府限期當年底前出清結構式債券的政策,由金鼎證出面,以結構債附賣回交易方式協助出清;當時,金鼎證要求金鼎投信交易過程產生的損失,均由金鼎投信承擔。
金鼎證強調,這項交易過程既未損及股東權益,也無任何人從中獲取不法利益,一切作為均可公評,且這項交易於94年進行,但張元銘於95年才接掌董事長職務,金管會的處分恐有誤會,金鼎證至表遺憾。
金鼎證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正式公文,待文到後,金鼎證將與律師研究處分理由及內容後,依法提出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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