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37人戲水溺斃 台內政部籲注意水上安全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6日電)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37人因戲水而溺斃。內政部除要求各級消防機關加強防溺宣導、巡邏危險水域外,並列出5項安全戲水原則,呼籲民眾注意水上安全。
內政部次長林中森下午主持內政部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表示,要求各級消防機關加強防溺宣導、危險水域巡邏及提升所屬水難事故搶救技能等工作,特別提出5項戲水安全注意事項,呼籲大家提高警覺。
林中森表示,民眾應選擇設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從事水上活動,並應聽從救生人員指導;不可在設有「禁止戲水(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制標誌的區域戲水或從事任何水上活動。
他說,民眾如果看到溪河上游山區烏雲密布,或看到溪河水流突然夾帶大量泥沙出現混濁狀態,應該趕快上岸逃生,以免被暴漲的溪水圍困而發生危險。
林中森指出,從事磯釣活動時應確實穿戴救生衣、釘鞋與安全帽,隨時掌握海邊風浪等級及漲退潮時間,並需特別注意可能忽然來襲的瘋狗浪;若海上忽然有大浪接近,應立即迴避。
他呼籲,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應大聲呼叫請求支援,並打118、119向海巡單位或消防單位求援,切勿自行貿然下水施救;此外,尚可查看周圍是否有救生繩、救生圈等具有浮力的物品,做為岸上施救的救生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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