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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考試院同意會銜 公教育嬰津貼8/1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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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施行日期案,近日將函請行政院會銜發布自8月1日施行。

立法院日前已三讀通過、總統也公布修正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公教人員可請領最長6個月育嬰津貼。條文中規定,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考試院秘書長林水吉說,考試院會今天審議通過,將於近日內函請行政院會銜發布,公教人員保險法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自8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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