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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員發證機構未認證 台監委擬調查體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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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于倩綜合報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近日查核全台37家泳訓業者,發現救生員及教練發證機構都未經認證,並有12家業者救生員不足、執照亦過期;65%的泳池救生器材都不合格,32%救生員不足或沒證照。監察委員程仁宏說,將不排除對體委會進行調查,確認是否失職。

消保會抽查全省7個縣市37家的游泳池,發現65%的泳池救生器材都不合格, 32%救生員不足或沒證照。另外,消保官也發現,救生員資格認證機構有14家,標準不一,而主管的體委會卻完全狀況外,民眾游泳的安全堪慮。消保官表示,依消保法規定,若業者限期不改善,將可處新台幣6萬到150萬元罰款。

消保會消保官張嘉麟表示,依「游泳池管理規範」第9點規定,應配備救生器材包含救生浮具、救生繩、救生竿、浮水擔架及人工呼吸器;上述不合格業者都設備不齊,甚至有2家僅配有救生浮具。

而全台超過45,000名的救生員認證資格不一,甚至救生員認證都有問題,還有救生員證照已過期情況;張嘉麟也表示,有3家受檢時未能提出救生員證照,分別是亞健康大直會館、仁愛國中藍鯨游泳學校及青年公園。而替消費者保公共意外險,也有22%的業者保額不到最低規定的每人300萬元。

吳政學及張嘉麟均表示,核發證照的機構本身都未經認證,就執行核發證照工作;其未經認證原因是體委會未訂定發證機構認證辦法、也未執行發證機構的認證作業。

體委會全民運動處科長簡燕青表示,水上救生員檢定授證辦法草案約3到6個月會訂妥出爐;對於是否核發發證機構認證證書,他不否認體委會未發過任何一張發證機構證書。

前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監委程仁宏說,水上活動安全把關事關人命,體委會當然要訂出一套機制,規範救生員及教練取得證件的培訓要件。他並說,因為事關人命,近期不排除請體委會官員至監察院說明相關業務執行實況,亦不排除調查是否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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