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學者︰NCC應要求寬頻業者 公布集縮比
【大紀元7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黃維助/台北報導〕每個月花2M的月租費,最大速率僅有1M,連線不穩定,影音服務忽快忽慢,消費者當冤大頭。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電信業者資費過高、速度又不如宣稱速度,有廣告不實之嫌,NCC要管一管。
台大電信工程研究所副教授林宗男表示,影響通信速度的關鍵在「集縮比」,也就是用戶端到機房網路採取「分享頻寬」方式,用戶若租用2M頻寬,「集縮比」四比一,表示在尖峰時間,可能四個用戶同時分享2M頻寬,速度因此變慢。「集縮比」越大,代表分享程度越高,網路塞車機會也就越大,NCC應該要求業者公布「集縮比」,讓消費者知道自己跟多少人分享頻寬,再選擇要不要花錢租用寬頻。
NCC委員謝進男表示,網路傳輸速度除了「分享頻寬」,還有「連線距離」,連線到美國、日本,跟連線到國內網站,距離越遠速度可能越慢,這是技術問題。不過,「分享頻寬」的確要更具合理性,NCC會評估要求業者公布「集縮比」可能性,另外業者無法保證最大速度,至少也要保證最低速度。還有是否繼續要求業者降價,NCC都會評估。
集縮比大 分享者多 易塞車
消基會昨天公布一項民調,八百零一位受訪者中,六成三檢視自己租用的網路連線速率,發現未達廠商宣稱的速度。九成八認為寬頻上網費用太貴。此外,去年一年有八成受訪者連線曾經斷線,一成九斷線十次以上,一成三最高斷線達十五個小時。消費者雜誌社社長游開雄表示,很多用戶夜間斷線,業者工程人員下班,還要等到隔天處理,服務不佳。
外界質疑寬頻速率過慢,行政院昨召開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委員會議,針對未來寬頻匯流網路涵蓋率定下多項目標,30Mbps的涵蓋率到二○一一年要提升至七十五%(現為四十五% ),50Mbps的涵蓋率到二○一六年要達到七十%。
為積極推動綠能產業,行政院各部會明年度編列約九十四億元預算,包括太陽光電、LED照明光電 、風力發電、氫能與燃料電池、能源資通訊、生質燃料、電動車輛。據轉述,行政院長劉兆玄提議找一個村里做為綠能示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