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台灣英雄:黃俊杰奮力爬升苦中作樂
【大紀元7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11日電)他從小吃慣了苦,習於苦中作樂,不放棄希望;現在雖然擔任興國管理學院校長,黃俊杰最懷念的還是捉田鼠的日子。
「小時候遇到下雨天,就要跟哥哥出去捉田鼠,讓全家打牙祭。」黃俊杰說起從前的事,眼睛發亮,刻苦的經驗讓他知道「再苦也要苦中作樂、求生存」,築夢要踏實。
51年次的黃俊杰出生在台南六甲地區,祖父擔任長工,曾參與烏山頭水庫及嘉南大圳的興建,父親在嘉南水利會做臨時工。民國42年政府推動「耕者有其田」政策,祖父取得7分薄田,家族首次成為有產階級。
不過,黃俊杰的父親共有9個兄弟姐妹,家族成員超過30人,家族壯丁都外出工作,農務交由婦女操持,農閒時也要到處打零工,生活依然艱苦,並未因為有了幾分田地而產生重大變化。
「媽媽懷我9個月時,還得下田工作」。黃俊杰指著自己扁扁的後腦勺說,出生後,「我媽下田時,就把我放在田邊的大石頭上睡,睡成了大扁頭」。
當時大部分的人都過這樣的日子,黃俊杰倒也不認為自己就比一般人更苦,反而是家族共有的那一頭水牛生病時那才苦。「水牛是我們的生財工具,不能工作,全家族都會跟著發愁」。
平時跟著下田、除草這一類的農忙,黃俊杰不以為苦,反而當成一件樂事。一般人遇到避之唯恐不及的龜殼花、大田鼠,被他碰上也只會成為全家五臟廟的祭品,「再怎麼辛苦,還是要想辦法苦中作樂」。
因為家庭經濟因素,黃俊杰的3個兄姐都是讀日、夜間部高中職畢業。他國中成績不錯,高中聯考成績可以考上台南一中,「當時很多像我一樣的人會報考師專,但我從沒想過」。雖然成績很好,但考慮家中可能無法負擔上大學費用,他決定到台北參加五專考試,志願只有一個:明志工專電機工程科建教班。
最高學歷為台大法律系博士,為人所知的成就也在法律領域的黃俊杰,原來是工科背景出身!當年棄台南一中選讀明志工專,他坦言是看中每年長達6個月的工廠工作機會,「工作一天薪水500元,不但學費有著落,每個月還有辦法寄1000元回家」。
生活漸無匱乏之後,黃俊杰才有精神想到自己的未來。他在專科4年級時參加當時台灣省政府安排的國家重大建設參訪,才找到自己未來的方向。
當時接待青年學生的省府官員,是時任科長、現在是考試院副院長的伍錦霖。黃俊杰還記得,伍錦霖介紹國家建設時條理分明、深入淺出,與工程學生拙於言辭大不相同,讓他產生「有為者亦若是」的想法,因此專科畢業時插班考上台大法律系二年級。
由工轉法,還一舉插班考上頂尖的台大法律系,如何辦到的?「沒錢交女朋友,又每天苦讀12小時,想不考上都很難。」黃俊杰不但插班上台大,當年還高考及格。
他大三就在公職補習班兼差,一路教到成為「名師」,一直到唸台大法律系博士班、到奧地利維也納大學進修,補習班還贊助30萬元讓他出國生活無虞,只求他學成歸國重返補習班執教。
當補習班名師可以賺很多錢,黃俊杰卻看得很淡,「補教老師的工作是為了滿足生活所需,讀法律系是為了追求理想」。為實踐理想,除擁有台大法學博士學位,他還擁有律師資格,甚至司法官考試合格,就差沒有受訓而已。
黃俊杰有律師資格,但沒有執業,卻有兩次幫人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經驗。一次是幫「耶和華見證人」基督教派人士因拒服兵役衍生的法律問題提出釋憲聲請,大法官會議根據聲請意旨做出釋字第490號解釋,雖然沒有促成役男可因宗教因素免服兵役,卻促成國防部同意役男可因宗教因素服宗教替代役。
另一次則是幫蘇建和等3人提出釋憲聲請,雖然大法官會議不受理,卻讓當時的法務部長馬英九因此接見黃俊杰等人,在其任內都未批准執行蘇建和等人的死刑執行令,才有後來再審的機會。
他說,「這兩件案子的出發點都是維護弱勢人權與司法正義,可以算是理想的實踐」。黃俊杰取得博士學位後,先後到中原大學、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系任教,目前擔任私立興國管理學院校長,將興國轉型成以證照教學為主的學校,這也是他從自身刻苦向上經驗轉換得來的。
大環境不理想,許多學生面臨失學危機,黃俊杰建議青年學子善用各項安心就學措施及工讀機會,「面對困難,弱勢學生更要想辦法爬上來,爬上來就不容易再掉下去」,重要的是「現實與理想比例要拿捏好,寧可生活困難一點,也不要完全放棄理想」。
他說,「生活再怎麼苦,也要試著找到樂趣,田鼠的美味我至今還記得;千萬不要放棄學習」。9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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