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遵循更高的法律
【按】法律並不因為他是某些機構制定的而自動具有了權威。所有人類的法律,必須接受更高的法律制約——這就是人類的基本道德和良知。這對一個合格的法學院畢業生來說,是一個基本常識。
兩個月前我來到紐約,和另外兩位也是來自德國的朋友向一個身材肥胖、脾氣暴躁的愛爾蘭人莫菲合租了一間陰暗破舊的房間,我們當時既沒有錢又沒有固定職業,全靠做點臨時工維生。莫菲是個鰥夫,獨自帶著5個小孩,吉米是最小的一個。我們住的房子位於南曼哈頓一個落後貧窮又擁擠的社區,社區裏有許多像這樣子的大型租賃住宅。
我們在莫菲那裏住了將近三個月的時候,吉米突然一病不起,病情看來不甚樂觀。來美前,我的房友古特是柏林有名的小兒科醫生,但他表示不能替吉米治病,因為他還沒有通過美國的國家醫生執照考試。
莫菲請來的醫生是個老態龍鍾、瘦骨嶙峋的義大利人,他一共來了兩次:一次是上午10點,一次是下午。午夜一過,吉米的熱度不斷升高,氣息漸如遊絲般微弱。古特催促莫菲再去叫大夫。一會兒後,莫菲卻獨自回來了。
“他不願意來。”莫菲喃喃說道,無助憤怒的眼淚在眼眶裏打轉,“上次看病的費用我還沒付清,他堅持要先看到錢才肯來……”
此時低矮的房間擠滿了人。鄰居臃腫的義大利婦人、白髯的猶太人和波蘭的傳教士都站在門邊,他們竊竊私語並忙著湊錢,最後卻失望地搖頭歎息。
莫菲怔怔地望著垂死呻吟的孩子,猛然轉過身對古特吼道:“好歹你也是個醫生,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眼睜睜看著我的孩子死掉啊!”在場所有的人目光都集中在古特身上,古特臉色慘白。
我瞭解古特此刻的心情。再過幾個月他就可以參加美國國家醫生執照考試,開始一個嶄新的生活。如果他站在法律這一邊,可以看到的是他燦爛的將來;如果站到另一邊,他就會辜負這個提供他新家園的國家,違反法律並失信於政府。而且萬一被捕,他會喪失居留權,陷入無邊的困境中。現在夾在中間的卻是一個身患重病的小孩,在發燒和痛楚中瑟縮。
古特終於作出決定。他為吉米的小生命奮戰了10天10夜,幾乎未曾合眼,面容變得枯槁憔悴。吉米總算度過危險期,撿回一條生命,不過真正的故事才剛要開始。
正好在吉米可以下床的那一天,員警逮捕了古特,正是那個義大利裔的老醫生告的密。同一天在鄰居街坊和我們家引起了一陣少有的騷動,一張張歷經滄桑的蒼老面孔因憤怒而漲紅。隔天這批人當中沒有任何一個人去上班,大夥全都趕往紐約市立法院,我們把法庭擠得水泄不通,據我估計大概超過一百個人。古特被傳訊時,這些人蜂擁而上,法官坐在法庭高臺前,驚訝地望著下面這群奇怪沉默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
“有罪還是沒有罪?”法官問道。在古特還沒來得及開口之前,一百多個人齊聲喊道:“沒有罪!”
“肅靜”法官喝斥道,指著站在古特背後的莫菲說,“你說說看。”
莫菲開始敘述。法官專心聽著,並環視著一張張老邁的臉孔。
“……所以我們就來到這裏,”莫菲在結束時說道:“我們來這裏就是要保釋我們的醫生,如果你判他坐牢的話,我們已經湊足了錢,如果他因為自己所做的一切——其實只是為拯救一個小孩的生命——而被判罰金的話,我們已經準備好68塊美金了。”
法官面帶微笑站起來,舉起槌子敲向桌面,“古特先生,您違反法律!”法官說,“原因是為了要遵循另一個更高的律法。我因此判您——無罪!”
這是個真實的故事,這場“大審”是1935年1月24日在紐約市第二高等法院開庭的。
──轉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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